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锦西石化分公司低温热利用工程详细设计(二次)
招标编号:ZY20-SY33-FW018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分公司低温热利用工程详细设计已由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实现全厂低温热综合利用,对全厂的低温热及低温热用户进行统筹规划,建立一个全厂的低温热利用系统,采用闭式回路,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保证各取热点的稳定热取出,保证热用户的热量供给稳定,减少全厂蒸汽消耗。结合公司2020年加工俄油改造,降低蒸汽消耗,降低热电公司进厂蒸汽量。
2.2招标范围:
根据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低温热利用工程详细设计批复内容:二套催化分馏塔顶循-气分脱丙烷塔热联合、二套催化装置除盐水换热网络优化、二套催化装置一中循环油及原料换热网络优化、重油催化分馏塔顶循-溶剂再生塔热联合、重油催化一中循环油及原料换热网络优化、新建厂东热媒水系统、新建重油催化与热电公司热媒水系统、连续重整装置低温热改造、全厂蒸汽伴热改水伴热,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为完成详细设计工作所要进行的协调等相关工作。
编制项目的详细设计,并参与询价书审查、详细设计审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相关工作。
质量目标: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详细设计技术文件,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等设计成果文件,详细设计内容深度执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共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 项目工期预计2个月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3.2.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石化、化工、石油天然气、建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2.2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和 GD1,压力容器A1、A2和A3);
3.2.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具有炼化企业工厂能量整体优化程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签字页、体现工程规模、工艺技术和委托范围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
3.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良好,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工程质量投诉事故,、无设计缺陷事故、无知识产权纠纷投诉或其他不良记录,并具有独立订立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6.1项目经理持有PMP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主要炼化装置及系统设计经理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1主要专业负责人(工艺、建筑、结构、设备、自控、总图、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通信、环保等专业)持有(工艺、建筑、结构、设备、自控、总图、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通信、环保等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涉及特种设备的设计人员应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3.6.2建筑专业负责人持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6.3结构专业负责人持有一级结构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6.4工艺专业负责人具有该装置工艺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7月15日9时至2020年7月20日16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的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②﹒将招标公告附件中《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syzb01@cnpc.com.cn邮箱(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简称。);
③. 按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邀请书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33-FW018C标书费 ”;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102221000913
银行帐号:3301009129249066504
汇款附言:ZY20-SY33-FW018C投保金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3项工作(在线报名、发送登记表和汇款)后,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递交投标文件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8月5日8:30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投标时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33-FW018C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邀请函2.3③条款相同。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8月5日8: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它
8.1招标机构银行信息(供提交标书费用)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102221000913
银行账号:3301009129249066504
汇款附言:ZY20-SY33-FW018C(标书费)
8.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联 系 人:王楠
电 话: 0429-2179892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邮 编:111003
联 系 人:李明庚
电 话:024-82656529
电子邮箱:syzb01@cnpc.com.cn
附件 | xxx公司用于购买标书的附件syzb0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