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月31日、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836的要求。提供电气防爆等级证书。 2.技术说明,包括供货范围、标准规范、计算书、选型说明、技术特点等;随报价必须应提供所选用阀门的气路控制图(包括气路组件清单)、外形尺寸图、结构图、重量、安装要求及产品样本等,以便核对。 3.卖方必须提供投标书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和部件的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说明等资料和选型样本。 4.卖方应提供一份声明,声明充分了解所有高压调节阀的应用工况而且所报价的产品完全符合工况的需求。 5.卖方在进行阀门的计算和选型时,如果发现下列事项必须提醒买方: 1) 阀门出现闪蒸或气蚀; 2) 超出规定允许的噪音等级,卖方应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或推荐其它更为合适的阀门,以满足要求; 3) 通过阀体的流速超过卖方建议极限值。 对于存在以上情况的阀门,卖方应单独列出并说明解决方案。 6.本规格书作为合同附件的一部份,卖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满足本规格书中数据表的工艺条件及要求,并能适应装置的环境及气源条件。除特殊说明外,工艺数据及要求将以规格书中数据表为准,如有不符合,无论卖方文件是否被买方确认,所产生的问题由卖方负责。技术响应中承诺。 7.特别说明:对于本规格书中的仪表气源压力范围,投标方产品应满足在最低仪表气源压力(400kPa(G))下阀门能正常、安全工作。技术响应中承诺。 8.阀门选型中应说明阀体、阀杆、阀内件、阀盖等的材质(并标示在结构图上),密封材料的结构形式和材料的耐温、抗腐蚀性能。要求选用的材质不低于数据表中要求的材质并满足工艺条件的要求,根据需要选用不同的表面处理措施。阀杆的材料和尺寸应同时满足阀门开/关时的强度、频繁操作、执行机构的最大输出力矩和使用介质的要求。 9.阀门应具有防静电和火灾安全设计,应符合API 607或API 6FA耐火试验标准。无证书要求,提供承诺。 10.调节阀的泄漏等级满足数据表中的要求。 11.调节阀要求采用金属硬密封,卖方应说明金属硬密封的详细方案及材料。 12.调节阀要求采用球形阀(Globe)。 13.调节阀要求采用法兰连接形式,阀体和法兰必须为一体式结构,法兰压力等级和法兰密封面型式必须满足数据表的要求,严禁使用螺纹法兰和焊接法兰。 14.法兰标准采用ASME B16.5,阀门的结构长度应符合ASME B16.10。 15.卖方投标的产品至少有3个国内煤气化装置(包括气化、变换、甲醇 洗、甲烷化、丙烯压缩制冷)气动调节阀(单个合同具有至少20 台压力等级≥900LB级调节阀)或国内石油化工装置(单个合同具至少10 台压力等级≥1500LB的调节阀业绩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日在2018年6月31日前)。(接下条) (接上条)16.卖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相关业绩要求,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数量、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17.当阀门出现气蚀,卖方所选择的阀内件型式必须能消除气蚀,避免因气蚀导致管系震动和噪音。 18.所有介质含H2S的阀门,其阀体、阀芯、阀座、阀杆、阀盖以及所有接液部件必须满足NACE MR 0175的要求。 19.阀门的噪音应通过低噪音型阀内件进行降噪。 20.阀门出口的最大流速应满足SH/T 3005-2016中10.1.4.3的要求。 21.卖方推荐的制造厂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许可品种为阀门,级别必须能涵盖本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阀门。 22.卖方所报价阀门的阀体口径不得小于数据表中规定的阀体口径。 23.上阀盖应为独立结构,支架和上阀盖不应为一体式结构。 24.数据表中阀门型式为多级降压的阀门,介质为气体或蒸汽时必须采用迷宫式内件结构调节阀。 25.阀门的执行机构要求进行推力计算,提供在买方指定的关闭压差下的阀门执行机构的扭力矩计算和电磁阀流通能力计算,以确保在最大的阀门压降下阀门能可靠的开启和关闭;无论阀门空载还是带载,开/关时间必须满足数据表的要求。每个执行机构都应经性能测试并提供测试合格证。 26.223FZV007、223FZV008、223FZV105智能阀门定位器具有在线高级诊断功能,输出信号为4-20mADC二线制,并附加HART协议;其他阀门电气阀门定位器的输出信号为4-20mADC二线制,并附加HART协议。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aIICT4。电气接口为2×1/2''''NPT(F),并带1个不锈钢防爆堵头。防护等级为IP66。 27.阀门所带的电磁阀应为隔爆型,直接作用式,其防爆等级不低于ExdIICT4,本体材质应为316不锈钢,电源等级为24VDC,低功耗型(小于4W),高温(等级H)绝缘耐用型及长期带电型线圈。电磁阀采用通用型。电磁阀操作方式采用正常励磁,气源接通,阀门正常工作;故障非励磁,气源关闭,阀门处于安全状态。 28.电磁阀配带小型防爆接线盒,电气接口为1/2''''NPT(F);气源接口由制造厂推荐,但最小为1/4”O.D0.035,电磁阀防护等级为IP66。 29.过滤减压阀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含滤芯),过滤精度5um,带不锈钢压力表。 30.当选用双作用气动活塞执行机构或阀门有特殊要求时,应配储气罐。卖方应推荐采用一体式或分体安装。储气罐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制造,并应设有安全阀(带根部阀)、止回阀、排污阀、压力表(带根部阀)等。储气罐的入口和出口应各设1个不锈钢气源球阀。卖方应提供储气罐的容积说明和计算过程。 31.储气罐应满足国家现行压力容器有关规定(TSG 21),并应有国家颁发的压力容器许可证书。储气罐的容量应能确保,在气源故障时阀门完成2次全行程开关动作后,储气罐的压力不低于400kPa(G)。 32.对于阀门数据表中提供的关闭压差,应理解为阀门在任何工况下动作时(从关闭到打开和从打开到关闭)都需要克服的压差值。卖方在计算选型后提供的执行机构的作用力最小应为关闭压差的1.3倍。 33.如阀门安装在立管上,阀门的执行机构应无需外部支撑。过滤器减压阀的安装应适合阀门的安装位置。 34.若投标文件中未能提供执行机构的规格和型号,则投标无效。 35.电气阀门定位器的可重复性,最低应为0.5%。 36.仪表空气的正常操作温度为40℃,正常操作压力为400-600 kPa(G)。仪表空气的设计温度为70℃,设计压力为1.0MPa(G)。储气罐、执行机构、气路附件及管路(包括软管)均应满足仪表空气设计温度和设计压力的要求 37.阀门应成套提供用于执行机构与买方供气管线连接的卡套式终端接头,卡套接头应为304SS的双卡套接头。 38.卖方应选择如下范围内的制造商产品或同档次产品。投标前卖方必须确定第三方产品,并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1) 电磁阀:采用镇海基地项目框架产品; 2) 电气阀门定位器:采用镇海基地项目框架产品; 3) 减压阀及其它气动附件:NORGREN、SMC、MAC、MIDLAND; 4) 仪表管阀件:SWAGELOK、PARKER。 39.阀门的水压试验按照API598标准进行。 40.阀门应按照FCI 70-2标准进行阀座泄漏试验,如果数据表要求阀门为双向密封,制造厂应进行双向泄漏试验。测试压差按照数据表中的正向关闭压差和/或反向关闭压差。 41.对于本规格书内的所有≥600LB阀门,承压铸件必须按ASME B16.34进行100%射线探伤。承压锻件必须按ASME B16.34进行100%的超声波探伤检验(UT)及着色探伤检验(PT)。。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0月24日9:00时至2020年10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1月13日09:00时前与孙筱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曹晓凌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第一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