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SH07-WZ2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调节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为加强和规范西气东输分公司的采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根据西气东输分公司物资管理2021年集采工作安排部署,本次对公司电动调节阀进行框架招标采购。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最终交货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2招标产品范围:
需求明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压力等级 |
口径 |
数量(台) |
备注) |
1 |
电动调节阀 |
Class600 |
DN500 |
1 |
|
2 |
电动调节阀 |
Class600 |
DN400 |
1 |
|
3 |
电动调节阀 |
Class600 |
DN350 |
1 |
|
4 |
电动调节阀 |
Class600 |
DN300 |
1 |
|
5 |
电动调节阀 |
Class600 |
DN250 |
1 |
|
6 |
电动调节阀 |
Class600 |
DN200 |
1 |
|
7 |
电动调节阀 |
Class600 |
DN150 |
1 |
|
8 |
电动调节阀 |
Class600 |
DN100 |
1 |
|
9 |
电动调节阀 |
Class600 |
DN80 |
1 |
|
10 |
电动调节阀 |
Class600 |
DN50 |
1 |
|
2.3交货地点:按业主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含但不限于下列地区:华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华中(湖北、湖南)、华南(广东、福建)、华北(山西、河南)、西北(陕西、宁夏))。
2.4交货期 :订单下达后 12 周内到货 ;
2.5质保期: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本设备现场最终验收日期后24个月或交货后36个月(与技术要求一致)。
2.6 价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子公司,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由总公司/母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投标将被拒绝;
3.1.2制造商要求(允许代理商)
①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②代理商必须是制造商授权的区域或行业的代理商,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代理商必须同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③制造商必须出具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1)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2)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3)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4)投标文件中设备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5)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1.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①国内制造商应取得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金属阀门(限调节阀)。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投标将被拒绝;
3.2.2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根据投标人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未提供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承诺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管网集团,招标人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如有隐瞒或虚假承诺,投标将被被否决。
3.3.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6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3.7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及设备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如有隐瞒或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3.8投标人承诺在任何行业应用业绩中2018年1月1日以来均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包括其成套设备),如有隐瞒或虚假承诺,投标将被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需业绩: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全新的技术成熟产品, 近三年(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该设备在相同或相近工况下的成功应用业绩至少10台。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要复印有用的相关页);有效证明文件内容为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需业绩:(1)代理商所投设备须为全新的技术成熟产品, 近三年(2018年投标截止日)该设备在相同或相近工况下的成功应用业绩至少1台。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代理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要复印有用的相关页);有效证明文件内容为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2)投标设备业绩: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全新的技术成熟产品,近三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该设备在相同或相近工况下的成功应用业绩至少10台。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要复印有用的相关页);有效证明文件内容为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5 其他
3.5.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5.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至2021 年 5 月 6 日17:00前: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 按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陈蓓-206-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1001260529022108485
联 行 号:10229002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pdf盖章版及excel版(见附件一)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到946172334@qq.com,招标机构收到电汇底单、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在进行付款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电子版)、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 14 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在开标截止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陈蓓-206-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5.3开标时间: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5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陈蓓、赵秀梅
电 话: 18918949054 021-62763272
电 子 邮 件:946172334@qq.com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 附件一: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