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9月30日、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以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往前推算)至少有2套该类设备(该类设备明确为:本次招标物料明细涵盖的设备)供货业绩,需要提供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只接受生产商、代理商(生产商唯一授权)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的付款方式和进度:乙方产品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180日后支付货款。 5.投标商须提供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为满足应急处理,确保生产所需,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承诺接到用户质量和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3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7.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管理办法》(见附件)。。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7月10日 11:00至2020年7月27日 12: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377号胜利油田物资供应处6号楼一楼开标室一(从北一路进,北门西侧)(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1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377号胜利油田物资供应处6号楼一楼开标室一(从北一路进,北门西侧)。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8月11日 09:00前与宋女士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力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补充条款: 1、 定标淘汰原则补充:开口框架,无分配比率。如合格投标单位仅剩3家,实行末尾淘汰。 2、 商务计算补充:投标单位的缺漏报价项,此项物料商务分值计0分。。
19.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电子投标的投标商,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具体请咨询系统客服(400-8198786)。 2)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支付错误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2)保证金必须由公司基本账户支付至本标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工商银行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不同标包、不同投标人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自己所投标包支付。 3)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登录易派客和EC系统支付模块中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可登录51发票平台下载。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本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一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资格,如放在商务标书中则视为无效。 2)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仅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4)报价如有EXCEL料表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料表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加密版为准。 5)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至少5天前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故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业务人员。 6)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请联系招标公告中投标咨询联系人确认。 (四)标书递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也不予接受。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变更和澄清的方式在招标系统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系统平台上的变更和澄清的内容,对变更和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应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变更和澄清公告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针对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能进行现场复核,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制度,严肃处理。 如一步法: 如投标商商务报价一致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靠前;注册资金一致的,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销售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如未提供审计报告视为零)。 如综合法: 最终得分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排名,未作规定的按“商务分得分高的排名优先,商务分一致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优先,注册资金一致的,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销售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如未提供审计报告视为零)。”原则执行。。
2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