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HZB20200804F02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框架招标方式录用签约入围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辽河物探分公司(以下简称辽河物探分公司)国内现有各类运输车辆、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发动机部分、底盘部分、电器部分、车身及其他部分工作不正常等故障,需要对设备故障进行修复。由于辽河物探分公司内部没有部分故障的维修能力,因此需外委专业修理厂家承揽本项修理业务。
2.1.2招标范围:辽河物探分公司国内探区(辽河探区、新疆探区、青海探区、长庆探区)各类运输车辆、钻机修理,机械加工。
2.1.3服务标准:中标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善设备维修技术条件,并保证其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原厂标准),修竣设备满足出厂验收标准,并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及售后服务。
2.2实施地点:辽河物探分公司各项目工区
2.3框架招标有效期:自2020年9月5日起至2021年9月4日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LHZB20200804F024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汽车维修”或“汽车修理”或“机械加工”业务,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4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没有违约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受到东方地球物理公司淘汰、投诉的,未被东方公司或其他物探处列为黑名单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失信分值应低于8分(不含8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能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可以派维修工到物探作业现场给予现场支持,接受物探处安排的维修工到修理厂进行学习和培训。(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0年08月05日至2020年08月14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人民币。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4。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4),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投标人如需开具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8月26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投标人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后三日之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邮寄至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纸质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存档,评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收件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邮编:124012;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427-7305810。
5.2 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费方式见公告附件5。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可通过现场领取或快递领取,领取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组织完成服务类框架协议招标项目评标并经公示后向招标人出具《XX项目框架招标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选商完成后,由招标人填写《框架招标项目实施信息确认单》传送至招标中心,通知中标人与招标中心联系核算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完成后招标中心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费率依据《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附件4 招标采购项目代理费收取标准”,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缴费方式见公告附件5。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6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204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27-7305810
电子邮箱:zhaonx@cnpc.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0年8月5日
附件 | 招标公告附件-框架协议.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