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场专用防爆轴流风机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川庆西钻物采招字2020-015(2)号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委托,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物资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预计采购数量320套,预计采购金额158.4万元(含货款及13%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及运输费、辅料费、保险费、包装费、技术培训费等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
2.招标项目名称:井场专用防爆轴流风机采购(第二次)。
3.招标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4.标段划分:不划分。
5.交货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江油市共享中心及钻井作业现场。
6.交货时间:接用户单批次委托采购单后15天内,成品货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7.技术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井场专用防爆轴流风机技术要求”。
8.价格有效期:自中标结果下达之日起两年,实行投标产品代储代销管理。
9.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存在: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投标,保留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被否决;制造商和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保留制造商投标,代理商被否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类别。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信誉要求:
4.1未处于四川省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4.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4.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5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6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纳入交易黑名单,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安全事故、服务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终止合同的情况。近三年内,在川庆公司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7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20年 8月10日至2020年 8 月 14 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标书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汇款时请注明“XXX项目招标费”。缴费后将以下资料盖鲜章的扫描件PDF版: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标书汇款凭证、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命名为“XXX项目XXX公司投标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
王芬 |
联系电话: |
028-62053379 |
电子邮箱: |
2201968249@qq.com |
开户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帐号: |
631502161 |
缴费账户: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9月 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44楼4401A)。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与投标人行政公章名字一致)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3.投标人应同时提交 1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取,缴纳方式为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交款时请注明“川庆西钻物采招字2020-015(2)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缴费账户: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账 号: |
631502161 |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wps/portal/ebid)上公布。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44楼4401A。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
招标机构: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泰安街1号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44楼4401A |
邮编: |
610051 |
邮编: |
610000 |
联系人: |
郭晓静 |
联系人: |
王芬 |
联系电话: |
028-86012685 |
联系电话: |
028-62053379 |
电子邮箱: |
guoxiaojing_sc@cnpc.com.cn |
电子邮箱: |
2201968249@qq.com |
招标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2020年 8月7日
附件 | 招标公告(防爆轴流风机第二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