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2021年车载压缩机制氮气举、电驱压缩机气举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服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拟招标具备车载式制氮气举以及撬装式电驱压缩机气举技术服务能力的承包商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本项目共两个标段:一标段服务内容包括:针对天然气单井或者平台井实施氮气气举技术服务,使用35MPa车载式制氮机、压缩机压缩氮气对目标井实施气举排液、氮气置换、管道试压与憋破裂盘等作业,达到目标井快速投产、复产的效果;二标段服务内容包括:针对页岩气平台井实施天然气连续循环气举技术服务,使用撬装式电驱压缩机压缩天然气对平台目标井实施单井或井间连续循环气举排液作业,达到目标井快速投产、复产的效果。一标段采用入围制,拟选择2名中标入围承包商,二标段选择1名中标人,招标人根据现场生产需要委派工作量,不作工作量承诺,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 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2.3 服务期:中标结果有效期两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依照考核标准,合同履行期间经招标人考核达85分及以上的,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合同,考评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车载制氮气举技术服务入围;
二标段:页岩气平台井电驱压缩机连续循环气举先导性试验技术服务;
2.6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SCSNZB2020-02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项目招标要求
3.2.1一标段招标要求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投标人须具备氮气气举服务能力,拥有制氮机、压缩机压缩氮气气举成套设备不少于1台,设备基本参数须满足以下要求:技术规格:车载式、双车、驱动形式:柴油发动机驱动、额定排量:1200m3/h(95%氮气纯度下)、氮气纯度≥95%、额定排气压力:35MPa、排气温度≤环境温度+15℃(需提供证明文件: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发票原件影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来至少完成过5井次35MPa车载式制氮机、压缩机压缩氮气气井气举技术服务项目(需提供证明文件:合同、项目业主单位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含业主单位部门印章)的单井工作量结算证明文件、以及单井工作量结算证明文件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原件影印件;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带“*”的技术要求,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2二标段招标要求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投标人须具备电驱压缩机连续气举服务能力,拥有电驱压缩机连续气举成套设备不少于1台,设备基本参数须满足以下要求:技术规格:撬装式、驱动形式:电力驱动(380KV交流电)、额定排量≥1200m3/h、最大排气压力≥25MPa、排气温度≤环境温度+15℃、设备噪音:距离设备1m处,噪音小于100dB(A)、设备能耗≤180KW、设备尺寸:长≤7000mm;宽≤3500mm;高≤3000mm(需提供证明文件: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发票原件影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带“*”的技术要求,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0年 8 月 12 日至2020年 8 月 16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16 时30分,在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9号339A座写字楼606室) 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来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项目业主单位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含业主单位部门印章)的单井工作量结算证明文件、以及单井工作量结算证明文件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查验原件,收取介绍信原件及所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9号339A座写字楼6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伍 万元人民币/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9号339A座写字楼606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广东路东一段6号
邮 编: 618300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0838-5152340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9号339A座写字楼606室
邮 编: 610010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8011357521 028-61434952
招 标 人: 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1 日
附件 | 气举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