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7月30日、海南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按照 “海南炼化 100 万吨/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数字化交付-供应商信息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供应商版)”提交最终版资料,如未按要求完成数字化交付,将从质保金中扣除50%。 2.要求锅炉在不低于 40%MCR 运行工况下,上级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应保证 SCR 脱硝装置的正常运行,不满足的否决。 3.要求SO 2 浓度(通过控制燃料中的硫含量)不超过 5mg/Nm 3 (干烟气,3%基准氧含量),粉尘浓度不超过 3mg/Nm 3 (干烟气,3%基准氧含量),不满足的否决。 4.要求在校核燃料工况和预留燃料工况下 SCR 前烟气中 NOx 浓度设计值小于 250mg/Nm 3 (干烟气,3%基准氧含量,不投运 FGR 系统)/100mg/Nm 3 (干烟气,3%基准氧含量,投运 FGR 系统),不满足的否决。 5.要求设计燃料工况下 SCR 前烟气中 NOx 浓度设计值小于 100mg/Nm 3 (干烟气,3%基准氧含量,不投运 FGR 系统)/50mg/Nm 3 (干烟气,3%基准氧含量,投运 FGR 系统),不满足的否决。 6.要求技术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重要偏差需在开标前征得业主的同意,若业主不接受的否决。 7.要求空气预热器高温段和低温段均采用 ND 钢(09CrCuSb),管束壁厚不小于 2mm,不满足的否决。 8.要求燃烧器采用分层风箱结构,风箱结构需要进行风道流场动力学物理模拟试验,并用CFD 验证优化确定风箱尺寸和内部导流板设置,不满足的否决。 9.要求燃气锅炉型式为单汽包自然循环高温超高压,炉型采用传统“π”型(不使用背靠背炉型)。不满足的否决。 10.要求高温过热器全部采用 T91;低温过热器采用 12Cr1MoVG;蒸汽温度超过 480℃时采用 T91;屏式过热器全部采用 T91。不满足的否决。 11.要求锅炉效率 ≥93.0%,达不到的否决。 12.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承诺如果中标,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必须对认证情况做出说明。 13.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承诺质保期为自燃气蒸汽锅炉投用之日算起24个月或全部到货后32个月,以先到为准。 14.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首批钢结构5个月内开始到货,10个月内第一台燃气蒸汽锅炉全部到货,12个月内3台燃气蒸汽锅炉全部到货。 15.所配燃烧器应该最少有1套类似燃气锅炉(220t/h以上高压(9.8Mpa及以上)蒸汽锅炉,多燃料混烧、至少一种燃料与本项目燃料组成接近)可靠运行三年以上的使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等证明文件。 16.投标方提供至少2家用户近10年内已投运类似产品及服务的业绩且提供经运行单位盖章(国外单位签字)的证明文件,类似产品及服务是指蒸发量220t/h以上高压(9.8Mpa及以上)燃气蒸汽锅炉(燃料气占总燃料热值的60%以上)的设计、制造、成套、运输交付及售后服务,锅炉燃料至少包含天然气、煤制合成气、醚后碳四(或类似燃料)之中两种或以上燃料。(需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盖章版用户报告等其他业绩证明文件,以此为准) 17.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或(2017-2019)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18.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压力容器A1\A2级)。 19.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证书复印件。 20.本项目只接受招标物资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5月27日15:30时至2020年6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标书)以此为准。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7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日09:00时。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标书)以此为准。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6月17日09:00时前与黄丽君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亚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评标办法中供货业绩一项中要求的220t/h高压及以上燃气或油气混烧锅炉销售业绩不限石油石化行业,任何行业均可。 2.合同条款中性能罚款需严格执行,报价时请考虑。3.投标商母公司通过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的,可按母公司取得证书情况计算分数。。
21.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三、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如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中心的同意。3、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四、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4、投标截止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长为开标后半小时)。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评标排序结果将在“开标大厅”界面公布,最终招标结果请投标人以电招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书面声明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八、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请投标人每天登陆电招平台及时查看和领取相关澄清文件,避免因错过变更或澄清而影响投标。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最高限价:无。 十、技术要求:见技术要求 十一、重要商务条款:见招标文件,强调 1.投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首批钢结构5个月内开始到货,10个月内第1台燃气蒸汽锅炉全部到货,12个月内3台燃气蒸汽锅炉全部到货,所有设备交货不得晚于2021年7月30日,投标人应按技术文件要求分批送至用户指定地点,不允许对交货期提出偏离,否则将导致废标。2.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自燃气锅炉投用之日起24个月或全部到货后32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 十二、报价要求:见招标文件,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 十三、其他重要要求:投标人在本标段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在开标当天要保持畅通,以便评标过程中的随时澄清答疑、通知商务唱标以及宣布评标排序结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