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2月30日、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方应具有裂解炉辐射段衬里详细设计能力及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辐射段衬里烘炉方案。 2.投标方业绩有效期内应具有3项及以上裂解炉辐射段衬里设计能力以及所有材料(耐火隔热材料、锚固件等)供应整炉工程且满足下述技术条件的业绩(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条件为:辐射室热面温度1250℃,环境温度27℃,风速0m/s,辐射段外表面平均外壁温度≤75℃;辐射段和横跨段的炉底外表面平均外壁温度≤90℃等技术指标。业绩有效期: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倒推5年。 3.(上接6条)d)、具有热震稳定性的试验炉。本项目涉及到的辐射段衬里主要材料,投标方应在请购技术文件分包商清单中选择,选择清单外分包商(包括自有产品)需在标前提供说明并得到业主方和招标方的书面认可,否则视作无效,予以否决。 4.投标方应自有本项目采用的陶瓷纤维整体模块、耐火砖及纳米微孔板主要衬里材料(三项中至少二项)的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生产线的整体照片、相应设备铭牌);1)具有纳米微孔板制造能力的投标方应:a)、至少具有一条纳米微孔板生产线;b)、纳米微孔板幅面至少1000mmX600mmX25mm(长X宽X厚) 5.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上接4条)2)具有陶瓷纤维整体模块制造能力的投标方应:a)、具有甩丝生产线;b)、具有双面针刺设备;c)以上设备均应附带设备检验报告。 3)具有耐火砖制造能力的投标方应:a)、至少具有一台自动或半自动混料设备;b)、至少具有一台自动或半自动切割/磨砖设备;c)、至少具有一条长度不小于60米的自动控温隧道窑; 7.投标商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 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8.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 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到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和招标公正性情况,如:合并、分立、破产、财务、资金、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时,投标人应当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招标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8月17日8:00时至2020年8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远程评标)。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8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远程评标)。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9月08日09:00时前与赵天宇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克刚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一)资格要求中与招标技术文件有关的问题请咨询技术联系人 (二)未按推动阳光供应链承诺书实施招标的,保留在下次投标的信用评价中给予扣分处罚的权利。 (三)1.选用远程开标形式,各投标商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上传加密版电子标书,请各投标商在到达开标时间后自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不另行通知。无需赴北京招标中心递交或邮寄递交纸质版和未加密电子版标书(未加密电子标书需自行留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标书的,视为投标失败。2.开标后请各投标商关于此项目的联系人在远程待命,留意手机短信及网站上澄清内容,及时对澄清做出答复,因未及时答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由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4.投标人如不参与此标段的投标,请发送弃标邮件至wzzhaoty@sinopec.com (四)对于拥有不同实体制造厂的资质要求,如其他资格要求中的表述不清晰,请以请购技术文件的顺序为准。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电子投标的投标商,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具体请咨询系统客服(400-8198786)。 2)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3)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须在线反馈是否投标(特别是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投标人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支付错误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2)保证金必须由公司基本账户支付至本标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工商银行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不同标包、不同投标人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自己所投标包支付。 3)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登录易派客和EC系统支付模块中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可登录51发票平台下载。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本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一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资格,如放在商务标书中则视为无效。 2)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仅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4)报价如有EXCEL料表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料表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加密版为准。 5)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至少5天前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故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业务人员。 6)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请联系招标公告中投标咨询联系人确认。 (四)标书递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也不予接受。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变更和澄清的方式在招标系统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系统平台上的变更和澄清的内容,对变更和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应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变更和澄清公告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针对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能进行现场复核,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制度,严肃处理。。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