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0月20日、甲方指定(国内)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书面承诺供货船用产品前,该产品取得中国船级社CCS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商书面承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未有产品质量评价办法的除外),提供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商具有在有效期内(截止招标文件发售日)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API Q1))。投标商是代理商的,同时提供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API Q1)),提供清晰扫描件。 4.代理商提供生产商的有效的授权代理证书,要求是同一品牌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唯一的授权,授权书需要明确授权物资范围。 5.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注明投标产品的具体型号和详细参数(至少包含技术规格书内参数表数),并同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比较。必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的标星项要求(电话或邮件咨询,电话0546-8558897)。 6.品牌要求:只接受最初在欧洲或美国注册的知名品牌产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8月19日17:00时至2020年8月25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377号胜利油田物资供应处6号楼一楼开标室一(从北一路进,北门西侧)。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8日09:00时。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377号胜利油田物资供应处6号楼一楼开标室一(从北一路进,北门西侧)。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9月08日09:00时前与宋女士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江正清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中标供应商因后续任何原因废标,由综合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依次递补。2、投标商应对提供的诸如销售业绩、生产加工能力、技术装备实力、产品检验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对于评委提出的相关质疑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视为虚假信息,按本标段废标处理。3、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来参加投标,同时否决所有相关供应商投标资格。4、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给多个投标供应商授权均为项目授权的,同时否决所有相关供应商投标资格。5、投标商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物资技术规格书带“★”项条款或参数要求,逐条列表对比(内容电话或邮件咨询技术联系人)。 6、以下内容不为否决条款.(评标办法--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否决条款--1.不具备合格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源产地位于境外,且当地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除外。 2.代理商或流通商注册资金(实缴额)低于300万元(不含);一单一招时,注册资金(实缴额)低于采购标的物预算额的2倍;固定资产低于2500万元(不含);资产负债率大于100%(不含)。)。 7、投标商具有国家认可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空气压缩机售后服务)”在评标办法中代替“生产许可证”。8、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生产商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 其他:报价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投标商报价有缺漏项则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电子投标的投标商,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具体请咨询系统客服(400-8198786)。 2)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支付错误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2)保证金必须由公司基本账户支付至本标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工商银行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不同标包、不同投标人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自己所投标包支付。 3)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登录易派客和EC系统支付模块中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可登录51发票平台下载。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本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一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资格,如放在商务标书中则视为无效。 2)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仅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4)报价如有EXCEL料表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料表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加密版为准。 5)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至少5天前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故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业务人员。 6)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请联系招标公告中投标咨询联系人确认。 (四)标书递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也不予接受。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变更和澄清的方式在招标系统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系统平台上的变更和澄清的内容,对变更和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应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变更和澄清公告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针对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能进行现场复核,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制度,严肃处理。 其他: 如综合法: 最终得分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排名,未作规定的按“商务分得分高的排名优先,商务分一致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优先,注册资金一致的,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销售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如未提供审计报告视为零)。”原则执行。。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