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SH-WZ-GKZB2020-0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油化工公司2台18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已由招标人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设备用途:用于垃圾运输。
2.2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18T压缩式垃圾车2台。
2.3 采购设备的技术规格:最大总质量大于等于18吨;柴油发动机排放标准国六。技术质量标准:符合《压缩式垃圾车》(QC/T1107-2019)技术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2.4 交货地点:锦州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工业物业中心。
2.5 交 货 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
2.6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发票90日付合同价款90%,质量保证金10%,质保期1年。
2.7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到厂价)。
2.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1、生产厂家或具有厂家认定资质的工程师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2、生产厂家需具有足够专业维修工程师,如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响应,派技术人员到达买方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并在20小时内修复设备故障。3、设备整机保修一年,终身免费维修。4、在货物到达买方现场后,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调试,免费提供买方人员技术培训。
2.9 最高投标限价: 110万元。
2.10违约责任:(1)每延迟一天交货,扣合同总价款1%作为违约金。(2)产品质量出现瑕疵但不需要修复就可以使用的,扣合同总价款5%;需要现场修复后才能使用的,扣合同总价款10%;需要返厂修复的,扣合同总价款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设备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须是具有招标设备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设备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3.2 投标人须具备 生产招标货物许可 资质。
3.3.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环保部的《型式核准证书》及工信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7 年 08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压缩式垃圾车销售业绩。
3.3.5 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3.3.6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投标车辆应为最大总质量大于等于18吨压缩式垃圾车(翻斗式),柴油发动机排放标准为国六、具备自动和手动垃圾收集控制功能的优质车辆。
3.5、必须承诺投标车辆能够上行驶牌照、办理营运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9月14 日至 2020 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邮件至cwcmxf@petrochina.com.cn索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包括“投标报名函”、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内容,格式详见附件。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从基本账号转账,汇款前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尤其是3.3.2条款)。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请在摘要栏标明“垃圾车”,在用途栏标明“矿区标书款”,否则无法确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9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请在摘要栏标明“垃圾车”,在用途栏标明“矿区保证金”,否则废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锦州石化公司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邮编:1210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城内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账 号:0708003129221030455
联 系 人:王锦阔(技术)、马晓峰(商务) 电话: 0416-4156785
电子邮件:cwcmxf@petrochina.com.cn 传真: 0416-4156785
招标机构:锦州石化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
联 系 人: 马晓峰 电话:0416-4156785
电子邮件:cwcmxf@petrochina.com.cn 传真:0416-4156785
附件 | 锦州石油化工公司2台18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docx | 00-报名材料.doc | 00-报名材料 - 示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