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2月26日、海南炼化乙烯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性质生产商或代理商 2.要求具有覆盖招标物资范围的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方应取得ASME认证,并提供证书。 4.投标方应提供招标文件数据表中所有减振拉杆的结构详图。 5.产品抗疲劳性能及耐温、耐压、耐湿度等性能应满足技术要求,上述技术性能应得到TüV或BV测试认证,同时提供认证报告。 6.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近三年是指2017/2018/2019,下同) 7.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未修改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未改变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的。 9.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影响到评标分数计算的。 10.未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未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2.投标人未串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3.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4.近连续三年净利润之和不低于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附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15.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附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16.提供2020年度任意3个月本企业纳税证明。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17.近三年无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8.商务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商务偏差的否决。 19.技术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差的否决。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9月30日8:00时至2020年10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标书,无需递交不加密电子版标书)。。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2日09:00时。
开标地点: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标书,无需递交不加密电子版标书)。。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0月22日09:00时前与周金良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崔玉婷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投标商对同规格型号物资的报价不得高于中石化2019年度本物资框架协议的相应报价,并以承诺书形式做出承诺。如有故意违反承诺的做废标处理。 2.执行价:商务部分采用最低价法:固定价格,执行各自报价; 3.协议执行: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遇到框架协议未包含的规格、材质,可根据“选取相近规格、材质,价格下靠”原则执行。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根据计划需求数量签订框架协议项下订单合同,不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为保证现场需求,无论批量大小,均须及时交货。 4.如果中标候选人经现场复核结果与投标文件说明的资格和能力不相符,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后取消该候选人资格,并按同等方法,依评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替补产生中标人候选人。 5.售后服务:招标方根据需要,在要求投标方进行现场服务时,投标方应至少派出2-3人常驻海南炼化乙烯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服务。 6.项目竣工后,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回购条件的产品,由投标人对剩余产品进行回购,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回购承诺书。 (1)所回购产品必须是在到货后未经过加工处理的,且质量文件齐全,具备可追溯性。 (2)业主采购部分按照海南ERP系统移动平均价格回购,回购数量不超过业主订单供货总量的5%。 (3)EPC承包商采购部分按照各自ERP系统移动平均价格回购,无ERP移动平均价格的按原值回购,回购数量不超过EPC承包商各自订单供货总量的5%。 。
21.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zhoujinl@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二、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四、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如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中心的同意。3、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五、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 六、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4、投标截止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长为开标后半小时)。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评标排序结果将在“开标大厅”界面公布,最终招标结果请投标人以电招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八、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书面声明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九、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请投标人每天登陆电招平台及时查看和领取相关澄清文件,避免因错过变更或澄清而影响投标。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