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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凯旋油库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油气回收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A-A+日期:2020-11-26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招标编号: DBGC-WZ-JLXS-GYD-2020-02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落实公司油销会议纪要【2020】35号文件要求,完成所属长春销售分公司凯旋油库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油气回收装置(物资)采购。

2.2 招标范围:长春销售分公司凯旋油库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油气回收装置(物资)采购等。

采购800m3/h活性炭吸附法油气回收装置1套(撬装)及安装,配套拆除原有400型、原位安装新购油气回收装置及配套自控、配电、结构基础设施,气液分离罐及排油泵原位置利旧使用。原有贫油管道扩径,新敷贫油管道、富油管道与TG-05罐连接,重新敷设油气收集管线,并协助发标方完成油气回收操作规程编制工作。

2.3 技术要求: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实施或交货地点: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凯旋油库;

2.5 交货期(工期):60天。服务期限:2年。

2.6 付款方式:付款(不含关联交易、内部交易)时,按付款金额的30%比例,开具期限为六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首付款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待油气回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65%,质保金5%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项目估算金额(招标控制价):667万元。

2.8 质量及其他要求:详见编号为DBGC-WZ-JLXS-GYD-2020-021的招标文件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本项目的制造商;

3.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实施过的处理能力300m3/h及以上油气回收业绩1项。

3.3信誉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按附表格式提供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800元,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投标人需按将-投标人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4.3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事宜)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保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9时00分,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每标段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中油内网bid.energyahead.cnpc;中油外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并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9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普庆路111号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0431-8850973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联 系 人:关英德

电    话:024-31957863

电子邮件:guanyingde-hqc@cnpc.com.cn

9. 招标监督

监督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招标办

监督电话:0431-88509181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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