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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聚丙烯装置增上PSA变压吸附氢提纯单元招标公告

A-A+日期:2020-12-17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委托,对(重招)石家庄炼化聚丙烯装置增上PSA-M1E-20091401所需变压吸附氢提纯单元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1230-2115-16849-B1

    2.项目内容:(重招)石家庄炼化聚丙烯装置增上PSA-M1E-20091401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变压吸附氢提纯单元\200Nm3/h Q345R
1.00
包1-1包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0月29日、炼油新库或甲方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内,有同类型PSA设备在氢气提纯方面应用的良好业绩及用户意见(近5年内(2016-2020)具有3套以上同类产品,并连续运行1年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使用报告,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2.企业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供货的类似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工程责任事故,投标方应以书面形式据以保证,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方应以书面形式据以保证,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2月16日8:00时至2020年12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5日09:00时。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1月05日09:00时前与宋文亮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菲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2、供方应遵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法规,开发绿色技术和绿色产品;实施原材料绿色采购;按照产品的自身属性、运输装卸等要求,选用可再生利用或能够自然降解、对环境影响最小、对人体无毒害的绿色包装材料;选择绿色物流,降低能耗,减少环境影响。 3、中标供应商与甲方签订技术协议。

    21.投标说明:招标公告中的投标说明: (1)各投标人下载完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请先认真阅读附件“CA版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可以在系统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可登录51发票平台下载。 (3)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songwl@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4)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如有系统问题请务必提前联系招标人员,自行重复支付标书费的,一概不予退回。 (5)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疫情防控期间仅接受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传成功方可,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保存。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8)疫情期间,开标以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均不到现场,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在电招平台进行。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宋文亮
   
 
电 话:
022-58068906(如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songwl@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刘菲
   
 
电 话:
0311-80863210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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