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中石油塔里木乙烯项目HDPE装置氮气单体回收系统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6-08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招标公告

                     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3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增强型氮气单体回收系统                            

招标编号:E7654.00-CG202.01-1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3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增强型氮气单体回收系统采购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3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增强型氮气单体回收系统。

2.2 项目概况: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3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重要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产业园区。项目已批复,总承包合同已签定,具备采购条件。

2.3 招标范围:增强型氮气单体回收系统1套(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询价书)。

2.4 使用功能: 详见技术询价书。

2.5 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询价书。

2.6 质量要求: 详见技术询价书。

2.7 实施或交货地点:全部物资达到交货状态后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石油石化产业园,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3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现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8 交货期:最晚交货期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月内。

2.9 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商向供货商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供货商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函和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供货商必须提供等额的保函作为预付款的付款依据,拒绝提供等额的保函作为预付款的付款依据或所提供保函金额少于所要求的预付款金额的投标人,其报价予以否决。)

(2)到货款:货物到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45个工作日内采购商向供货商支付合同总价50%的货款;供货商提供合同总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调试款:到货物资调试合格,满足性能指标及各项要求后,45个工作日内采购商向供货商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货款;供货商提供三方(买方、买方、最终用户)签字的调试合格报告。

(4)质保金:“质保金释放期”期满,无质量问题后,45个工作日内采购商向供货商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供货商须接受不少于50%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同意接受采购商选定的直开或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付款方式

2.10 质保期:装置正式开车后满12个月或货物运抵项目施工现场并开箱检验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11 标段划分:   1个  

2.12 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询价书。

2.13 最高投标限价:91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3.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30万吨/年或以上规模在聚乙烯装置中膜及深冷回收设施的运行业绩。业绩指同类装置增强型氮气单体回收系统的销售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关键页及销售发票,或最终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需明确体现型号、用户名称、用户所在地、投用时间、装置规模等信息。

3.1.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五年(2015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且对于所投标物资没有技术专利等法律纠纷(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能证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技术专利纠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0 年6月8日14时00分00秒至截止时间2020 年6月13日14时00分01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1000元(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事宜)。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5万元/标段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 电汇

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

7.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大街90号

邮    编:163000

联系人:王冠群

电    话:0459-6739517

电子邮件:wangguanqun02-hqc@cnpc.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邮    编:110167

联 系 人: 林 瀚

电    话:18641399849

电子邮件:linhan-hqc@cnpc.com.cn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如下(或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2069351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6月8日

附件 技术询价书.pdf

打赏
 

更多 >同类我要招标

    友情链接

    免责声明:以上展示的产品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企业负责,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同时我们郑重提醒各位买家和卖家,

    交易时请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切勿随意打款或发货,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虚假信息,及时向本网举报。

    京ICP证0610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1209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