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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海南炼化工程PX加热炉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1-19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SEI-海南炼化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对二甲苯加热炉采购所需PX加热炉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210-2101-676-B1

    2.项目内容:SEI-海南炼化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对二甲苯加热炉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箱式加热炉\75~80MW PN10.5~11 800~850℃ A106B
1.00
包1-PX加热炉
   
2
箱式加热炉\4.5~5MW PN35~35.5 800~850℃ P5
1.00
包1-PX加热炉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9月30日、海南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自有加热炉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本项目加热炉模块应在投标人自有的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 2.投标人应具有A级锅炉或A级余热锅炉资质、A1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压力管道元件),上述资质证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在国内运行的6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对二甲苯(PX)芳烃装置中加热炉热负荷不小于80MW的辐射炉管为上支撑立管的方箱型二甲苯重沸炉的模块化制造、供货业绩,且上述业绩中至少有1项安全运行时间超过1年。 4.投标人应具有在国内制造、跨度不小于4.2m(辐射两排侧墙立柱中心测量距离)的箱式炉辐射段整体模块化交付或箱式炉整炉模块化交付(包含钢结构、衬里、锚固件及辐射/对流盘管)的业绩,该业绩为在投标方自有工厂制造或在自有码头(含租赁码头)制造组装,同时提供箱式炉辐射段整体模块或箱式炉整炉运输的照片。 5.投标人应具有单一加热炉模块重量大于等于200吨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不限于对二甲苯芳烃装置)。 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技术协议、相关辅助文件等材料复印件。所提供的文件内容包括:工厂名称、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模块化深度、各单个模块重量和主要尺寸、用户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和电话)、技术附件(含设计方签字)、加热炉总图以及签署盖章页等。不提供或以受保密协议保护为由不提供上述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业绩项视为无效业绩,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照片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7.业绩有效期: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向之前推算10年(近10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8.车间装备能力 从事本项目加热炉模块制造、组装的制造厂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万平方米; b) 该车间内的桁吊单次起吊重量应不小于100吨; c) 不少于1台等离子切割机,不少于1台24通道光谱分析仪; d) 具有喷砂专用车间。 9.投标人应提供明确的分包商名单。 10.投标人应提供填写完整且满足设计要求的预热器数据表,并提供初步外形图。 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工作及供货范围、预组装完全遵从招标文件中工作及供货范围、预组装的要求。(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12.投标人在制造前应将106-F-501、106-F-802炉的TEKLA三维模型及车间制造图提交招标人。 1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包含歧化进料加热炉(106-F-501)、二甲苯塔重沸炉(106-F-802)及余热回收系统的分模方案,并提供体现分模方案的TEKLA模型。 14.投标文件中应详细指明工厂制造的深度内容(至少包括分模尺寸)、形式、工厂制造的深度不得低于条款7.1至7.6条的要求。 15.投标文件中应有详细可行的运输方案(含运输路由,障碍物数量,运输限制,解决方案等)。 16.如上述资格审查标准与请购技术文件中“★”号项规定不一致的,按资格审查标准执行。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月18日8:00时至2021年1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INN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地铁朝阳门站G、H口出)。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9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INN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地铁朝阳门站G、H口出)。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2月09日09:00时前与周先生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杨振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2、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zhouyh@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3、北京招标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投标及开评标流程安排具体详见下载附件,请仔细阅读并参照执行。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电子投标的投标商,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具体请咨询系统客服(400-8198786)。 2)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支付错误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2)投标保证金支付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款要求。保证金必须由公司基本账户支付至本标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工商银行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不同标包、不同投标人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自己所投标包支付。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保函和保险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如投标保证金是以保函形式,必须在开标前,来开标现场递交正本保函,不得邮寄! 3)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登录易派客和EC系统支付模块中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可登录51发票平台下载。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本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一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资格,如放在商务标书中则视为无效。 2)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该文件中可制作目录链接)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仅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4)报价如有EXCEL料表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料表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加密版为准。 5)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至少5天前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故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业务人员。 6)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请联系招标公告中投标咨询联系人确认。 (四)标书递交提示: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各招标项目仅要求在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 3)应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被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投标事宜。 4)解密时间为公布投标单位名单后30分钟(技术与商务投标文件需同时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五)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变更和澄清的方式在招标系统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系统平台上的变更和澄清的内容,对变更和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应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变更和澄清公告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针对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能进行现场复核,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制度,严肃处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10-59963587(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送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zhouyh@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杨振华
   
 
电 话:
010-84875018
   
 
电 子 邮 件:
yangzh@sei.com.cn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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