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茂名石化、广州石化、东兴炼化、北海炼化、中科炼化容器2021年度联合采购所需容器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茂名分公司,北海炼化,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生产经营区,广州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208A/B/C/D-2107-649-B4 2.项目内容:茂名石化、广州石化、东兴炼化、北海炼化、中科炼化容器2021年度联合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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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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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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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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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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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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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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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容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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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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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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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B4-(低温钢、铬钼钢、复合板、抗氢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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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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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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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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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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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B4-(低温钢、铬钼钢、复合板、抗氢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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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2月31日、联合采购企业仓库或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提供有效的近3年(2017、2018、2019)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 1.近三年利润均大于0; 2.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80%; 3.提供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 1.投标人必须取得涵盖招标物资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取得涵盖压力容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装备能力:具有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设备(注明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性能用途),同时提供清晰图片: 1.加工设备。 ①铣边机(刨边机) ②卷板机冷卷能力:包1、包2、包3大于等于50mm,包4大于等于80mm。 ③数控等离子切割机; 2.焊接设备 ①埋弧自动焊机; ②带极堆焊机,适用于包4; ③窄间隙埋弧自动焊机,适用于包4; 5.3.检测检验设备 ①原材料及产品检验、检测设备。若委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资质及相关协议; ②无损检测仪。若委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资质及相关协议; 4.起重设备 桥式起重机:包1、包2、包3大于等于50吨/台,包4大于等于100吨/台。 5.热处理炉:不小于5m(W)×5m(H)×14m(L),适用于包1~包4; 6.制造业绩提供有效商务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近3年(2018-2020),至少有50台压力容器的制造业绩(已交货),且: 包1:DN大于等于2000mm的压力容器,碳钢材料至少有30台,不锈钢材料至少有3台; 包2:DN大于等于3000mm的压力容器,碳钢材料至少有15台,不锈钢材料至少有3台; 7.包3:DN大于等于3500mm的压力容器,碳钢材料至少有3台,复合板或不锈钢材料至少有1台; 包4:DN大于等于3500mm的压力容器,复合板或不锈钢材料至少有3台,且有低温钢、铬钼钢、抗氢钢材料业绩(不限直径)。 8.上述资格条件业绩需单独列表。 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 9.商务条款响应(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二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提供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月18日16:00时至2021年1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标书,无需递交不加密电子版标书)以此为准。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8日08:3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8日08:30时。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标书,无需递交不加密电子版标书)以此为准。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2月08日08:30时前与黄丽君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罗汉本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供货范围 除设备主体外,还应包括以下附件: 1)设备的人孔(包括人孔盖、吊柱,及其紧固件、密封件),设备的补强圈,设备内的各种固定的把手、踏步及活动梯子等;设备的支座、鞍座或裙座等支承体,接管及其法兰,不包括配对法兰、紧固件、密封件,制造图纸要求除外; 2)与设备内、外壁直接焊接的部件及相应连接板。如设备外壁预焊件:主吊耳、尾吊耳,平台、梯子、管架的垫板及其连接板;设备内壁预焊件:内件支撑圈及连接板。同时设备制造厂需负责设备内、外预焊件的焊接。 3)设备交货应配备造当的紧固件、密封件等备件(如有需要),人孔垫片需配100%备件,同型号规格紧固件备件不小于5%,且不少于2套。为方便设备内部检查,设备交货时,所有人孔用临时垫片(需标识),产品垫及备用垫另外包装,并附数量、规格清单。 4)设备的制造技术要求、资料交付、制造监理、包装运输和标志、产品的开箱检查、售后服务、责任和协调、交货方式等,详见《塔类设备和压力容器招标技术要求-2021年度联合采购》。 5)《技术要求》作为投标供应商技术标书的一部分,写入技术标书。 6)如有需要,设备委托前补签《设备制造技术协议》。 7) 如有需要,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监造。 2、调价机制 依照设备的主体板材价格变化作为价格调整因素。按整台设备重量计算,以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材料部发布的含税出厂价格作为参考值,或供需双方同意的其他网络价格信息。 1)招标当月材料价格J1,委托当月价格为J2。则材料价格浮动系数A=(J2- J1)/J1×100%。当材料涨价时,A为正值,跌价时,A为负值。 2)设定修正系数B(经验值),取值为:碳钢设备B=60%,合金钢B=65%,不锈钢B=70%。 3)材料价格浮动的调价公式为: 材料价格浮动调价金额(J)=设备总重量×协议基价×材料价格浮动系数(A)×修正系数(B)。 当ABS(A)<5%,结算时,材料价格浮动调价金额(J)不予调整; 当ABS(A)≥5%,则结算时,材料价格浮动调价金额(J)按上述公式进行调整结算。 对于未列明的材料,双方可通过洽谈或按材料价差进行结算。 3、结算说明 设备的结算金额=设备总重量×协议基价+设备内除沫器、加热盘管及特殊内件及其焊接件费用+材料价格浮动调价金额(J)。 对于特殊设备,材料组合不在列表中或调价系数没有给定等情形,通过洽谈确定结算价格后,可按框架协议相应条款执行。 1)设备总重量:包括的所有附属部件; 2)外购部件:设备内特殊部件,按外购合同价格进行结算(含13%增值税),但委托前需征得用户同意。 3)协议基价已含焊后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费用的,结算时不增加该项费用。 4)制造图纸或技术协议增加或减少的特殊技术要求或供货范围,结算时可通过洽谈增加或减少相应费用。 5)框架协议未列明的材料,可套用相近材料的协议单价,或双方通过洽谈确定结算价格。 6)对于同材料的变径设备,则以大直径部分的参数,根据协议相应条款进行结算;对于多种材料组成的设备则按不同材料分别结算,裙座则按邻近段设备主体材料结算。 4、易派客平台工作 供应商应配合易派客平台上线工作,框架协议签订后15日内提供易派客平台上线所需资料。延误提供合格数据将影响采购订单的下达,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积极通过易派客平台向中国石化以外的企业销售框架协议商品,并配合易派客平台开展相关业务操作。供应商须向易派客平台采购商会员提供与中国石化企业同等标准的物资和服务。供应商与易派客平台的合作向中国石化以外的企业销售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易派客平台外销,供应商直销等。外销价格按照易派客平台与供应商制定的对该品种的销售策略确定,向平台采购企业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及服务。 。 21.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huanglj@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二、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四、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目前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4、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五、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 六、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4、投标截止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长为开标后半小时)。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评标排序结果将在“开标大厅”界面公布,最终招标结果请投标人以电招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八、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书面声明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九、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请投标人每天登陆电招平台及时查看和领取相关澄清文件,避免因错过变更或澄清而影响投标。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最高限价:无。 十一、技术要求:执行《塔类设备和压力容器招标技术要求-2021年度联合采购》。 十二、重要商务条款: 1、原则上不支付预付款。 2、货到付款情况下,结算订单标的全部发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经开箱验收合格或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后,供应商按订单要求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60天内支付全部货款的90%(电汇或承兑汇票支付),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结算订单金额小于50万元,原则上不留质保金。 3、分期支付情况下(单笔订单金额超500万时,双方协商是否付预付款),货款在供应商按买方要求达到制造进度关键节点后支付。供应商应按买方要求出具预付款或进度款收据及其他单据。但在供应商全部交货完成前支付的上述款项不应超过采购订单总金额的50%。供应商完成交货后,买方按本条第2款约定的条件支付剩余货款。 4、买方向出卖方支付价款,不构成对设备和服务已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的认可。 十三、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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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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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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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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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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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9-3609693;1328697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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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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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huanglj@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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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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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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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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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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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99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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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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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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