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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镇海基地二期项目4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换热器1招标公告

A-A+日期:2022-11-08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基地二期丙烯腈项目1793-P0032-8016换热器包1(WZ20221128-4809-15834-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换热器1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管式换热器
1.00
包1-换热器包1
   
2
管式换热器配件
1.00
包1-换热器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第1.3条、第2条及第4条标记★条款的要求。

    3.1.7 招标技术文件中1.3.2条按以下条款执行: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在有效期内的 A1_级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许可证。

    3.1.8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列出。框架采购协议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设备交货期(2023年07月05日货到现场)、付款方式、质保期(相应条款详见《框架协议采购合同》,质保期要求以框架协议条款为准),提出偏差否决投标。

    3.1.9 投标人需具备设备整体交货能力,不接受分段或分片交货,不接受租用车间制造或分包组装。

    3.1.10 投标人对于外购材料,应符合业主规定的分包商短名单的要求(分包商短名单见中国石化镇海基地项目部 管壳式换热器补充技术要求)。

    3.1.11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2 投标人数字化交付资料的内容及要求须满足本项目业主数字化交付规定,相关规定详见技术文件附件“数字化交付总体要求”文件编号“:PMT-T10.326.03.051.2022-101”。

    3.1.13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或等同)、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 或等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3.1.14 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每年利润率均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中一年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且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资产负债率均不得大于80%。企业有效财务资信等级不得低于AA级。

    3.1.15 制造设备:a)车间吊机:单台吊机300T(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b)卷板机:卷板能力冷卷大于等于150mm(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c)热处理炉尺寸:≥7*7*30米(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d)探伤设备:伽马源或4Mev直线加速器(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

    3.1.16 制造场地:设备须在投标人所在地制造厂(制造许可证登记地址)工位整体制造、整体运输。

    3.1.17 招标技术文件中1.3.1条按以下条款执行:投标人在近六年内(合同交货期在2016年1月到2021年12月)至少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1)石油化工装置中至少具有2份各30台及以上换热管为不锈钢的换热器供货合同业绩; 2)石油化工丙烯腈装置中具有至少5台直径φ≥2500mm换热器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技术协议等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

    3.1.19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1.2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5日 8:00时至2022年11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远程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1月2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0号
地 址:
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
 
邮 编:
315040
邮 编:
315040
 
联 系 人:
方晓峰
联 系 人:
郝晨光
 
电 话:
0574-87975281
电 话:
0574-27668385
 
电子邮件:
fangxiaofeng.sn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haocg@sinopec.com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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