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P-22-LNGH-ZJLNG-00354
2022-2024年丙烷采购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无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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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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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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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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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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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P-22-LNGH-ZJLNG-003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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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丙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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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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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丙烷采购
27吨
合同签订后按需供货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段388号
接收站丙烷罐内丙烷主要作为中间介质汽化器(IFV)运行过程中的中间热传导介质使用,在接收站气化外输生产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丙烷充装过程中为保证丙烷纯度满足要求,需通过丙烷气体置换原设备中惰性气体,故会导致丙烷损耗。由于目前丙烷罐内丙烷液位较低,故浙江LNG需采购丙烷满足后续中间介质汽化器的检修需求。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段388号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应答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三方丙烷运输公司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 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含丙烷物资的供货业绩,且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合同执行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其中业绩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合同执行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包含:物资验收合格证明或结算发票;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与合同采购标的对应,且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应答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三方丙烷运输公司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 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含丙烷物资的供货业绩,且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合同执行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其中业绩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合同执行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包含:物资验收合格证明或结算发票;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与合同采购标的对应,且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否
2022-12-05 到 2022-12-12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0.0元
2022-12-19 10: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2-12-19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无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16号海油大厦
黄贺
huanghe6@cnooc.com.cn
315800
13655743480
黄贺
0574-86010888-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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