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21-XJK43-WK023-00新疆油田公司超稠油蒸汽处理器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照新疆油田招标管理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流程获得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物料组 |
计量单位 |
数量(暂定) |
执行标准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
一 |
1 |
超稠油蒸汽处理器 |
22992201 |
台 |
6 |
见技术规格书 |
接履行通知书60天内 |
用户指定地点 |
1、此次招标全程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套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办理完成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套USB-KEY,否则无法参与。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套投标操作流程参与招标,违反操作流程导致投标人废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且营业执照涵盖招标物资品种的制造商;具有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与该产品相关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产品准入资格,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且准入资质的有效期晚于本次投标截止期;不具有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取得。
4、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D1、D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
5、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同类产品在国内石油行业同等或类似工况条件下的业绩;
6、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范围内未出现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以集团范围内通报为准);
7、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8年-2020年)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每一个标包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9、潜在投标人须在疆内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单价
标包 |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最高投标单价(万元/套 含税含运费) |
一 |
1 |
超稠油蒸汽处理器 |
台 |
121.5 |
1、 投标者请于 2021年 2月4 日至 2021年2 月 9日,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使用非昆仑银行个人网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
3、为优化标书费投标人领取取发票流程,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投标人现场领取发票往返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新疆分中心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打印。
4、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2 月 26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逾期未上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1 年2 月 26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
步骤1.投标人必须先用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方式向以下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 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行号: 313265010019
步骤2.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投标保证金缴纳功能(电子钱包)向所投标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联系人:贾佳 电话:0990-684639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联系人:杨璐 电话:0990-6265221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1年 2月4 日
附件 | 通集18710-超稠油蒸汽处理器-技术规格书-合(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