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1、 投标人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1.7 2、 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3.1.8 3、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产品交付和安装调试阶段,根据用户要求及时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处理相关问题并指导安装单位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服务时间、地点根据用户要求而定。
3.1.9 4、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须书面承诺售后服务做到24小时内响应,必要时,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需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1.10 5、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 或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或 GB/T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18001 或 GB/T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具有 HSE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状态需处于有效期内且涵盖标的物。(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标书提供查询截图)。
3.1.11 6、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2年)同类产品2套以上的实际应用业绩证明(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不含标书发出前60天内的),附合同和发票清单,合同与发票须对应。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彩色扫描件、清单、发票所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并提供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证明及联系人和电话。
3.1.12 7、 气相色谱分析仪应满足防爆等级:Ex dIIBT4;防护等级:IP65;不接受正压吹扫型色谱分析仪
3.1.13 8、 气相色谱分析仪应具备现场显示器,能够就地显示色谱图,气体组份、热值、密度等信息以及标定报告和历史报警日志等,并能通过按键选择显示内容和组态显示方式
3.1.14 9、 气相色谱分析仪能应在出厂前做-20~+60℃且不少于24小时的环境温度影响测试,并能提供原厂测试报告,以证明其热值重复性在±0.1%以内。
3.1.15 10、 气相色谱分析仪的色谱柱数量应至少在3根以上,需提供技术支持文件
3.1.16 11、 气相色谱分析仪至少提供4个独立的原生通讯端口(包括RS-485数据通讯接口和以太网诊断通讯接口)和两个模拟量输出接口,并支持MODBUS通信协议
3.1.17 12、 仪表管阀件品牌应相当于Swagelok,气路管线、接头、阀门均采用316SS
3.1.18 13、 气相色谱分析仪的色谱柱、检测器、色谱阀、显示屏、操作控制器、电源板、通讯板等部件均能分别独立更换,卖方需承诺这些备件的供应周期不少于交货后十年,需提供技术支持文件
3.1.19 14、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集成商视同制造商,但需提供所集成主要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有效期必须涵盖合同交货期,并提供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如为国产品牌,不允许授权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
3.1.2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5日 8:00时至2022年12月1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5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2月15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