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LSH-2022-WZ-02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烧碱(揭阳)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烧碱(工业用氢氧化钠), 调节pH值,以连续添加方式加入到揭阳分公司装置对应的系统中。
2.2招标范围:烧碱(工业用氢氧化钠),数量:13300吨。
2.3技术要求: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3年1月-2023年12月,按工厂需求送货。
2.5交货地点:由吉化(揭阳)分公司指定,直达广东石化公司装置现场。
2.6最高投标限价:2128万元,不分标包。如市场变化较大,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为到厂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7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招标人按相关条款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分析,检验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2.8质保期:无。
2.9包装: 包装规格见附件2 技术规格书。
2.10其他要求:
2.10.1交货状态:中标后按广东石化公司要求汽运槽车交货。
2.10.2定价方法及结算方式:
2.10.2.1根据隆众网中标供应商所在区域月份市场价格变化实施月份调价机制。
2.10.2.2价格调整机制
月份结算价格调整机制,参照隆众网中标供应商所在区域月均价,结算价格P=A+(C-B)。
A:中标一票到厂单价(含所有税费);
B:开标上一月月均价;
C:结算当月月均价;
月均价计算方法:上一个月24日到当月23日区间日主流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当节假日无价格数据时,该期间日主流价格以节假前最后一日价格数据为准计算。
2.10.3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分批到货,合同履行期限内按照买方订单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供货,具体时间由买方提前15日通知。
2.10.4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中石油网内贸易商(贸易商在中石油网内需要涵盖标的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3.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烧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贸易商的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投标人需提供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需提供3份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6个月内标的物出厂质量检验单(不同月份)
3.6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文本,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8业绩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9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或不良记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9 23:59:59至2023-01-0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仅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4.7招标机构将在开标后开具标书费发票,关于开具标书费发票投标人需注意的事项见招标文件附件4:《开具标书费发票发票须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3-01-09 08: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7《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说明:该准入申请资料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仅限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若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提供。
5.6 开标时间:2023-01-09 08:40:00;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适用)
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大街9号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386。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中标项目联系人:郑 卓
电 话:0432-63900093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zhengzhuo@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附件2:技术规格书。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附件 | 附件2:吉化(揭阳)分公司工业用氢氧化钠技术规格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