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南化公司氢氨联合项目高温加热器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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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南化公司氢氨联合项目高温加热器(WZ20230103-2513-19114-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压加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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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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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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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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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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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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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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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加热器QC-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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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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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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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高压加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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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本项目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机组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8 投标人资质满足4.1.1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工程体系认证等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项则否决。 3.1.9 投标人应具有为石油化工企业提供压力高压加热器的业绩,具有类似工况、能力不低 于本技术规格书的高压加热器设计和制造经验,以及成功使用业绩,已设计、制造类似设备至少5年,设备在类似装置中能成功操作,并已在类似及以上额定能力的装置。业绩中至少连续运行3年;投标人应在技术报价文件中至少提供2个额定能力不低于本项目、连续运行3年及以上的业绩及对应的商务合同复印件或业绩证明文件给买方确认,并按“附件2高压加热器专用业绩表”的格式提供业绩表。 3.1.10 本标的高温加热器用于取代招标方高温加热器,确保从中压蒸汽热网引蒸汽(3.5MPaG、温度400℃),供独立的高温加热器使用,确保在抽凝机组停运的情况下,将锅炉的给水温度保持在220℃以上,确保锅炉的产汽能力。 3.1.11 本标的高温加热器根据锅炉需求,高压加热器的水侧进、出口管道尺寸均按Φ273×22mm 配置。设计工况下,高压加热器壳程的压力降应不大于 0.07MPa,管侧的压力降应小于 0.1MPa;高压加热器的疏水端差(DCA)应不小于 5.6℃,给水端差(TTD)应不小于 2℃,保证高压加热器可随时投入运行,给水温度变化率在升负荷时≤3℃/min,降负荷时≤2℃/min,不会影响加热器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3.1.12 投标人对标书要求的*项逐项做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或者不响应的否决。 3.1.13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投标的,均予以否决。 3.1.14 货到现场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且发票挂账后90日内付合同总价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18个月或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方式不接受偏离。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9日 9:00时至2023年1月3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1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1月1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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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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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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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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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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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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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葛关路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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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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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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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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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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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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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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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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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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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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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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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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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203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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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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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648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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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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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ls.nhgs@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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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wzzhaoyic@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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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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