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化工一厂和化工三厂过氧化氢异丙苯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过氧化氢异丙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货物为:过氧化氢异丙苯,涉及2个品种。1. 过氧化氢异丙苯 一等品 ≮80%,数量11.47吨。化工一厂裂解汽油加氢装置使用,具体技术要求见《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裂解汽油加氢装置使用的过氧化氢异丙苯采购技术要求》。2. 过氧化氢异丙苯 一级 80~83%,数量105.832吨。化工三厂ABS 装置使用,具体技术要求见《大庆石化公司ABS装置使用的过氧化氢异丙苯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包装要求:产品外包装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应能防雨、防潮,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会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产品标识不被破坏,标识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商厂址、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的规格和型号。危险化学品包装要符合《GB 12463-2009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化三要求使用25Kg/桶包装。化一要求使用200L/桶包装。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买方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吨)。
付款结算: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如果中标产品大庆石化公司未使用过,试用量结算按照相应采购技术要求执行。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需供货。
最高限价:234.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投标。
售后服务:甲方使用乙方产品期间出现问题,乙方技术人员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提供技术支持。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于48小时赶到甲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技术主管部门: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使用单位:化工一厂联系人:刘轶凡 联系方式:0459-6919517
使用单位:化工三厂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方式:0459-6707901
项目承办单位: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李玉庆 联系方式: 0459-6705074
2.2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过氧化氢异丙苯 |
纯度 ≮80% |
吨 |
11.47 |
化工一厂用 |
过氧化氢异丙苯 |
纯度 80~83% |
吨 |
105.832 |
化工三厂用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裂解汽油加氢装置使用的过氧化氢异丙苯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ABS装置使用的过氧化氢异丙苯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违约责任
(1)、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卖方所供物资到货检验不合格(按大庆石化公司原材料质量验收标准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要求指标),需马上进行换货,换货后仍不合格或由于生产急用直接让步放行的均扣违约部分10%违约金。卖方保证在买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卖方无偿调换,由于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协议物资买方有权终止协议,剩余物资卖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卖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买方支付寄售含税总价(以寄售标的物明细表为准)10%的违约金;买方可从所有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卖方违约金。
(3)、失信行为处置。卖方违反合同约定,买方有权依据相关制度给予失信行为处置。
(4)、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2.4.2、对于首次在我公司使用的过氧化氢异丙苯,由我公司检验合格后进行试用。试用后由试用单位出具试用报告。若报告认定试用合格,由中标单位继续提供剩余的过氧化氢异丙苯。若认定试用不合格,对试用的过氧化氢异丙苯不予结算,同时合同终止。
2.4.3、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20万元,开户行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收入户:26902000055150000026
2.4.4、技术要求“4、对卖方产品应用方案的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在技术交流时提供。
2.4.5、若参加投标的仍不足三家,且与第二次投标报名人相同,直接开标转谈判;若参加投标的仍不足三家,且第二次投标人与第一次投标人不相同,则邀请第一、第二次所有投标人进行谈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仅允许生产商参加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括过氧化氢异丙苯);
3.2、提供有效的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及国际证书须提供扫描件,国内证书通过评标时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3、提供乳液接枝聚合工艺ABS装置成功使用1年及以上业绩。以业绩清单(用户清单)、业绩合同及对应的用户评价报告作为评审依据。用户评价报告须加盖生产技术部门章或公章,用户评价报告内容须包括使用装置名称、使用时间以及使用效果。提供业绩是否是乳液接枝聚合工艺可以在业绩清单(用户清单)注明。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3.4、提供裂解汽油加氢装置成功使用1年及以上业绩。以业绩清单(用户清单)、业绩合同及对应的用户评价报告作为评审依据。用户评价报告须加盖生产技术部门章或公章,用户评价报告内容须包括使用装置名称、使用时间以及使用效果。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3.5、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1-09 12:00:00至2023-01-16 10:00: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01-19 14: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李玉庆 联系方式: 0459-6705074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703302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 | 大庆石化公司ABS装置使用的过氧化氢异丙苯招标采购技术要求.pdf |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裂解汽油加氢装置使用的过氧化氢异丙苯采购技术要求.pdf | 001.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20220601.pdf | 002.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 01.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告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