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3年度液氨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WZ-2023-01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3年度液氨销售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标的物为销售呼石化公司2023年3月1日到2024年2月28日生产的液氨,计划日产量约为5吨,计划产量约为1800吨,天野化工自用量约为300吨,自营销量约为1500吨,实际交货数量以呼石化计量单为准。液氨出厂实施先款后货,液氨出厂数量及时间由呼石化根据生产情况通知,液氨的出厂指标执行呼石化公司技术处下发的《关于公司液氨产品出厂执行标准的通知》;
2.2、招标范围:对销售呼石化公司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生产的液氨进行销售,计划销量约为1500吨,交货量以实际产量为准;
2.3、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2.4、交货方式:汽车装车;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最低限价: 0.8%起报;
2.7、报价方式: 液氨的销售价格=液氨基准价×投标系数,液氨基准价参照金联创(http://www.315i.com/)国内合成氨市场价格-日报价-内蒙古地区每半个月的最高价的平均价。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需提供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并提供运输公司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jzsc.mohurd.gov.cn)黑名单记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至少2辆运输液氨车辆或投标人与签订运输合同的运输公司具有至少2辆运输液氨车辆,注:需提供运输车辆办理有效的强制保险和全额商业保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28日至2023年02月0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 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年 02 月 17 日 08 时 1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 9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6.1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6.2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6.3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8 时1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大港油田三号院兴胜道 邮 编: 300280
联 系 人: 宋永泽 电 话:022-25911020、18822626262
邮 箱:3056601872@qq.com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
附件 | 平台操作指南.zip | 公告附件2-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