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氢氧化钠水溶液(液碱)半年度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为企业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钠水溶液(液碱)招标,涉及1个品种,主要用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使用。
本次招标为:预估数量约2216吨(氢氧化钠(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30%);
交货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乙烯环南路1号;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
项目概算332.4万元;最高限价:305.0万元;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C5石油树脂装置使用。
供货需求说明:交付期限、交付地点和交付数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计算数量以我公司实际接收数量为准,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开具结算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全额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使用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 业务主管部门:机动工程部
项目联系人:杨 媛 联系方式:0459-6280225
2.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氢氧化钠水溶液(液碱 |
氢氧化钠(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30%),具体详见附件一;技术要求 |
吨 |
2216 |
合同生效6个月内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大庆华科C5石油树脂装置液碱招标采购技术要求采购技术要求》。
2.3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价10%(履约保证金以万元向下进行收取,不足万元部分不计)。
开户行名称: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开发区支行
收入户:0905063509245012079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4价格执行调价机制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调价机制(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具体调价机制如下:
参照隆众资讯(https://www.oilchem.net/)网山东、河北、东北和华北地区30%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中标价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①山东地区 30%离子膜碱当日国内市场主流价格=(山东地区32%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30/32);
②河北地区 30%离子膜碱当日国内市场主流价格=(河北地区32%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30/32);
③东北地区 30%离子膜碱当日国内市场主流价格=(东北地区32%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30/32);
④华北地区 30%离子膜碱当日国内市场主流价格=(华北地区32%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30/32);
合同履行期间每个月结算前,选取隆众资讯网烧碱板块30%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上月21日至结算月21日期间所有数据并取平均值,当30%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平均值涨跌幅度(价格变化率)超过30%时,启动价格调整机制(保留两位小数)。
1)结算价格=中标价格*(1+价格变化率);
2)价格变化率=(①变化率+②变化率+③变化率+④变化率)/4,(如个别地区无数据或结算期间数据不足5天不统计,取剩余地区平均值计算);
3)变化率=(A-B)/B*100%。
A=结算当期该地区30%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平均值(如个别地区无数据或结算期间数据不足5天不统计,取剩余地区平均值计算);
B=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该地区30%离子膜碱国内市场主流价格平均值(如个别地区无数据或结算期间数据不足5天不统计,取剩地区平均值计算);
3)结算数量以上月21日至结算月20日期间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注:价格确认部门有权对隆众资讯(https://www.oilchem.net)价格信息进行核对、甄别,有权对个别地区大幅异于常规的价格数据进行筛除处理,无需征得合同相对人同意,价格确认相关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3.1生产商须提供:
3.1.1营业执照;
3.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3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有投标产品);
3.1.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含有投标产品);
3.1.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代理商须提供:
3.2.1营业执照;
3.2.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投标产品);
3.2.4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满足第1条生产商的资质要求;
3.2.5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书。若成交,代理商不可更换产品生产企业。
3.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 8日20:00:00时至2023年2月13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3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2月24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联 系 人:杨媛 电 话:0459-6280225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朱刘苗 电子邮件:zhulium-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411072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 |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20220601.pdf |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