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SH-WZ-GKZB2023-01-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计划离子交换树脂采购,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化一、热电厂、水气厂、炼油厂通用阴阳离子交换树脂,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阴阳离子交换树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最高限价:463.73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90%;留10%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投用后12个月)(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的产品,其产品在使用三个月后,凭使用的合格说明或报告进行首次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化工一厂、水气厂、炼油厂。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刘志刚(热电):0459-6703757;刘德玺(化一):0459-6703603。
赵常龙(水气厂):0459-6763025;初同辉(炼油厂):0459-6759779。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王风华 联系方式: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 注 |
阳离子交换树脂 001*7FC 0.450~1.250mm |
吨 |
53.5 |
水气厂13吨、热电厂21吨、化一15吨、炼油厂4.5吨。 |
惰性树脂 FB 白球 1.0~2.5mm |
吨 |
1.6 |
水气厂1.6吨。 |
阳离子交换树脂 D113FC 0.450~1.250mm |
吨 |
51.5 |
水气厂5.5吨、热电厂46吨。 |
阴离子交换树脂 201*7FC 0.45~1.25mm 95% 球状体 |
吨 |
27.3 |
水气厂4.8吨、热电厂8吨、化一12吨、炼油厂2.5吨。 |
阴离子交换树脂 D301FC 0.450~1.250mm |
吨 |
52.8 |
水气厂5.8吨、热电厂44吨、炼油厂3吨。 |
阳离子交换树脂 D001TR 0.710~1.250mm |
吨 |
5.3 |
水气3.3吨、化一2吨。 |
阴离子交换树脂 D201TR 0.400~0.900mm |
吨 |
9.75 |
水气厂5.75吨、化一4吨。 |
凝结水专用阳树脂D003NJ |
吨 |
1.8 |
水气厂1.8吨。 |
凝结水专用阴树脂 D203NJ |
吨 |
3 |
水气厂3吨。 |
惰性树脂 S-TR 球形 0.70~0.90mm ≥98% |
吨 |
4 |
水气厂3吨、化一1吨。 |
惰性树脂 FB 白球 1.5~3.0mm |
吨 |
5 |
热电厂5吨。 |
阳离子交换树脂 D113 0.315~1.250mm |
吨 |
6 |
化一6吨。 |
2.3 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化学车间脱盐水装置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脱盐水装置离子交换树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离子交换树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动力站水处理装置树脂采购技术要求》。
2.4产品标准
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号。
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4)生产厂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要执行技术要求3.1条约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3.1条包含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3.1条规定的检测方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见附件)。
3.2 须提供其营业执照。
3.3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4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树脂产品(至少涵盖阳离子交换树脂 001*7FC 0.450~1.250mm、阳离子交换树脂 D113FC 0.450~1.250mm、阴离子交换树脂 D301FC 0.450~1.250mm、阴离子交换树脂 201*7FC 0.45~1.25mm 95% 球状体等4种)在脱盐水或化学水装置成功使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对应的产品使用证明(证明至少须有产品名称和使用效果,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 提供生产企业简介、产品说明书、安全技术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执行标准应满足“产品标准要求”)。
3.6 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6日20:00:00 时至2023年2月 22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4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2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王风华 电 话:0459-6743515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朱刘苗 电 话:0459-6411072
电子邮件:zhulium-ds@petrochina.com.cn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 |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2022060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