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兰州石化公司2023年催化剂事业部(兰州、长汀)用氯化镧稀土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物资名称及数量:氯化镧稀土6550吨。
需求基地名称 |
氯化镧数量(吨) |
兰州基地 |
3500 |
长汀基地 |
3050 |
合计 |
6550 |
2.2 使用功能:用于催化剂事业部(兰州)装置生产使用。
2.3 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2.4 交货地点: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储运中心物资仓储车间,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
2.5 供货周期:
兰州基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前,根据催化剂事业部(兰州)实际排产,按照通知发货。
长汀基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前,根据催化剂事业部(长汀)实际排产,按照通知发货。
2.6 送货方式:供方自定。
(1)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辆状态良好,驾驶员身体健康。
(2)进厂人员及车辆须符合兰州石化公司HSE相关安全规定,并接受入厂教育及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3)遵守兰州石化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
2.7 付款条件(可选择如下一种):寄售方式进行结算,以招标人实际出库数量进行付款。(1)挂账满90天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2)挂账满60天后,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承兑汇票。(3)当月挂账、次月付款的,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商业承兑汇票。
2.8 包装要求:中标人严格按《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执行,不合格的包装,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厂拒绝收货。
2.9 最高投标限价:开标前一周内发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记录,并附网页查询截图);
3.5 投标人须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1)若该产品在催化剂装置已通过工业试验合格或已使用的,需要提供供货合同、供货发票、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内容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性质等,使用单位签章及联系方式等。
(2)若为首次供货,中标后一月内需提供样品由石化院兰州化工中心出具评价报告,并经催化剂厂工业试验,验证其性能满足要求方可供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 2 月 25日 8:00:00 时至 2023 年 3 月 2 日 16: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支付招标编号(LZSH-ZB2023HG-030)36.2万元(大写:叁拾陆万贰仟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通知。(向昆仑银行转账后,投标人还需在电子平台的该项目主控台内点击递交保证金成功)
-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 3 月 13 日 10 时 50 分(北京时间)。
(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
(3)投标截止时间见5.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 3 月 13 日 10时 5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电 话:0931-7936780
物资采购部联系人:吴智昊
联系电话:0931-7932395
催化剂事业部(长汀):康丽
联系电话:18993157237
附件 | 18.催化剂厂-氯化镧稀土QSY LS(3SJ)05-18-2019.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