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P-23-LNGH-ZJLNG-0023
实验室仪器及工器具采购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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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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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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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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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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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P-23-LNGH-ZJLNG-0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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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及工器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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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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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实验室仪器及工器具采购
1批
合同签署后80个日历日内交货(其中色谱仪在合同签署后21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段388号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根据实验室需要,拟采购一台色谱仪、两台气体分析仪、一套水质分析仪、一批实验室用工器具和物资。
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段388号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已完成的(1.仪器仪表;2.仪器仪表配件)两类之一的供货业绩,且至少有1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且至少有1项买方不属于中国海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描述页或主要技术参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完整且结论为验收合格的物资验收单或合同全额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合同全部物资验收合格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供货合同业绩,并以订单作为审查业绩合同金额的基础,计算累计金额,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同上。
3)业绩认定时间:以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3.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4.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已完成的(1.仪器仪表;2.仪器仪表配件)两类之一的供货业绩,且至少有1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且至少有1项买方不属于中国海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描述页或主要技术参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完整且结论为验收合格的物资验收单或合同全额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合同全部物资验收合格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供货合同业绩,并以订单作为审查业绩合同金额的基础,计算累计金额,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同上。
3)业绩认定时间:以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3.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4.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否
2023-03-28 到 2023-04-03
公开询价文件领取方法: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询价公告页面进行下载。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下载询价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不可参加应答。(无CA锁的必须办理CA锁,否则无法应答)。
0.0元
2023-04-10 10: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3-04-10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公开询价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16号海油大厦
高鹏飞
gaopf@cnooc.com.cn
315800
15968446037
张昌维
0574-86010888-2123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