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5万吨/年二氧化碳工业试验超重力反应器成套设备,招标人为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询价书所采设备—超重力反应器应用于格尔木炼油厂1万吨/年低浓度二氧化碳捕集解吸装置,主要工艺用途是富胺液的解吸,以替换传统解吸塔。低浓度二氧化碳捕集采用化学吸收法,吸收剂采用PC胺剂。
超重力反应器具有传质和混合高强度强化的优点,相比传统的反应器,具有体积小、效率高、操作方便等特点。目前,已经应用与分离与反应过程强化。本项目的超重力反应器尺寸应满足进料、出料要求,材质为碳钢,为满足防腐要求,所有部件组装后都放在一个底座上轴承采用脂润滑,轴承采用除盐水冷却。
招标范围为: 5万吨/年二氧化碳工业试验超重力反应器(带填料)成套单元。
具体供货范围、规格数量及界面划分详见MR采购技术文件 。
标段1;
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2,500,000.00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
到货日期:超重力反应器撬装设备2023年5月30日货到现场。
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黄河东路,格尔木炼油厂西北门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并提供复印件;
3.1.2投标人是制造商时,须提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GB/T19001,认证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如是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物资制造商给投标人的有效唯一授权书。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投标授权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在石油、化工行业已完成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2个及以上(指供货合同数量)(同类项目指超重力反应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以上所有内容均须提供可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中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包括项目名称、处理规模、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
3.3.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2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包括签字盖章页、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以上内容须具有其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验专用章)。连续三年净资产为正数,如出现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者,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无诉讼或仲裁记录。
3.4.4投标人可提供上述网站截图,若信息不准确或未提供截图,以评审时网站查实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7其他要求
3.7.1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其格式自拟。
3.7.2投标人须 承诺在任何行业应用案例中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均未发生过安全运行事故(包括其成套设备)。
3.7.3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7.4如果投标产品中有需要取得防爆许可证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防爆许可证。如果投标产品的外购配套设备是需要取得防爆许可证的产品,投标人需承诺选择持有有效防爆许可证的配套设备供货商。
3.7.5投标人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应完全满足(MR)询价文件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设备主体材料制造检验标准不得低于询价文件(MR)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7.6制造厂需具备独立的试验设备,所有设备均在制造厂车间进行试验。
3.7.7供货范围不应低于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提供标明供货范围的P&ID。报价设备应满足询价文件所规定的工况及相关要求(包括工艺参数、型式、材质等)
3.7.8卖方需至少具备以下加工检验设备:车床、铣床、磨床、镗床、热处理设备、激光切割机、材料试验机。
3.7.9投标方具有满足本项目反应器实际应用业绩,且已投入运行。
3.7.10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或GB/T19001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5 日 9 时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16 时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投标报名请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 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也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回复: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成功,潜在投标人即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2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请在开标前及时在平台上更新确认开标书费和代理服务费发票的相关开票信息,开标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直接按照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开票(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4.3.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昆仑银行托管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3 年 4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招标人: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曹紫薇
电 话:010-6839533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董珊
电 话:010-68395745
电子邮件:dongshan01@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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