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涡街流量计框架协议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涡街流量计框架协议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061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拟建于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岛内,其中炼油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00万吨/年常减压、320万吨/年催化裂解、200万吨/年加氢裂化、220万吨/年蜡油加氢、240万吨/年连续重整、80万吨/年芳烃抽提等16套装置,扩建后大榭石化形成12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化工部分同步建设二套45万吨聚丙烯装置;同时对全厂总图、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进行配套完善。本次公开招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合同,协议有效期为3(1+1+1)年。本次框架协议在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需求由招标人分批次下达采购订单。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涡街流量计
主要技术规格:口径DN15-DN300,压力等级150LB-900LB
数量: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
交货地点: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交货期:订单签订后3-6个月,具体以订单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取得并提供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正式授权书。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以下证书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4)在境内制造的流量计,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在境外制造的流量计,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时间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本次招标的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流量计(壳体))范围,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范围,DN15-DN300、压力等级150LB-900LB,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所投的防爆电气设备应取得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
(6)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产品涡街流量计型号对应的涵盖DN15到DN300口径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取得并提供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正式授权书。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以下证书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4)在境内制造的流量计,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在境外制造的流量计,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时间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本次招标的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流量计(壳体))范围,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范围,DN15-DN300、压力等级150LB-900LB,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所投的防爆电气设备应取得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
(6)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产品涡街流量计型号对应的涵盖DN15到DN300口径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在国内应具有至少2个项目的涡街流量计供货业绩,每个业绩至少包含30台涡街流量计(每个业绩至少含1台口径≥DN250),且有1个业绩里至少含1台双头涡街流量计,2个业绩不允许是同一项目,框架协议或同一项目分批采购合同标的数量允许累计。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签字有效)。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及对应清单、口径、到货验收材料等。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未包含以上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4月12日到2023年04月17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
特殊说明: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联 系 人:洪芙蓉
电子邮箱:hongfr@cnooc.com.cn
邮 编:315812
联系电话:0574-56777966
异议受理人:孔得皓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18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孔得皓
电子邮箱:ex_kongdh@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1883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联 系 人:洪芙蓉
电子邮箱:hongfr@cnooc.com.cn
邮 编:315812
联系电话:0574-56777966
异议受理人:孔得皓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18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孔得皓
电子邮箱:ex_kongdh@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1883
附件1: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