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3月30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南京工程公司海南炼化芳烃抽提装置现场储罐3台所需现场储罐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331-2107-3213-B1 2.项目内容:南京工程公司海南炼化芳烃抽提装置现场储罐3台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圆形容器\Φ7200×8900~9000×8 Q245R
|
1.00
|
台
|
包1-包1
|
|||||
2
|
内浮顶罐\850~900m3 Q245R
|
1.00
|
台
|
包1-包1
|
|||||
3
|
内浮顶罐\500~550m3 Q245R
|
1.00
|
台
|
包1-包1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5月31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须承诺自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2.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含盖招标物资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最低为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需具有至少1台材质为碳钢及以上(不锈钢、铬钼钢、低温钢均可)、直径不小于5000mm容器制造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上述制造业绩的合同、销售发票及技术文件的扫描件(其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使用单位地址、设备名称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扫描件不清晰均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以下自有相关设备(含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性能用途),提供装备调查表、自有装备能力的铭牌和承诺说明,同时提供清晰设备图片:1.自有加工设备:①数控等离子切割机②刨边机③卷板机冷卷能力:不小于50mm。④数控钻铣加工中心:2.自有检测检验设备①原材料及产品检测检验设备;②无损检测仪。3.自有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至少有1台50吨及以上。 6.近三年,在中石化工程项目中因质量、进度、履约等因素对项目实施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的,一票否决。 7.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满足海南炼化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 8.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3月24日 8:00至2021年3月31日 15: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6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4月06日 09:00前与刘淑琼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秦小燕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无。 19.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第一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8)若采用保函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保函受益人请填写“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20.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刘淑琼
|
||||||||
电 话:
|
025-86486109(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wzliusq@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秦小燕
|
||||||||
电 话:
|
025-87118529
|
||||||||
电 子 邮 件:
|
qinxiaoyan.snei@sinopec.com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