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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2023-2024年度二聚酸等26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A-A+日期:2023-05-11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原石油工程2023-2024年度框架-中原工程所有区域-8-5二聚酸等26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石油工程2023-2024年度框架-中原工程所有区域-8-5二聚酸等26项物资(WZ20230530-0803-6170-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聚酸等26项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醚类\复合醇醚
3.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2
其他醚类\全氟烷基聚氧乙烯醚(28%)工业级
2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3
胺类\十二烷基二甲基叔胺≥97%优等品
5.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4
胺类\十四烷基脂肪胺(98%)工业级
15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5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环氧树脂固化剂-300(100%)一级品
3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6
酚及其衍生物\腰果酚(80%)工业级
1.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7
其他酸类\粗二聚酸
15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8
柠檬酸\(99%)
3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9
其他醇类皂化甘油工业级
5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10
其他酯类\太古油
10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11
磺化物\甲基牛磺酸钠40%优级品
2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12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油酰氯(97%)工业级
2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13
乙二醇\一级品
30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14
其他酸类\乳酸
5.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15
其他酸类\冰乙酸优等品
5.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16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右旋糖酐40(≥99%)工业级
1.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17
其他有机原料\β-环糊精(99%)食品级
1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18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乙二胺四亚甲基磷酸钠(30%)工业级
10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19
其他酸类\衣康酸
25.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20
其他醚类\三乙二醇单丁醚
3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21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腐殖酸钠(腐殖酸含量>70%)优级品
18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22
酰胺类\N‘N二甲基丙烯酰胺≥99%工业级
5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23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主含量≥98%)
1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24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硬葡聚糖(20%)
1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25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壳聚糖(脱乙酰度≥80%)工业级
1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26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3-氯-2-羟丙基三甲基氯化铵(活性物含量>69%)工业级
150.00
包1-8-5二聚酸等26项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完成中石化易派客平台应用评价的投标商提供完整的商业信用中心出具的评价报告;未完成中石化易派客平台应用评价的投标商承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 个月内完成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未有产品质量评价办法的除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承诺提供合适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及保险保障等,以确保其安全稳妥送达现场。

    3.1.8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采购订单如期供货,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或延期供货,否则自愿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物〔2019〕192号)等相关制度,根据违约情况接受处罚。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0日 8:00时至2023年5月1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5月3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武汉招标中心
 
地 址:
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277号
地 址:
武汉
 
邮 编:
000000
邮 编:
430070
 
联 系 人:
李燕敏
联 系 人:
金悦
 
电 话:
13663061621
电 话:
13429836586
 
电子邮件:
liyanmin01@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jinyue@sinopec.com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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