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产六部丁辛醇装置合成气净化器铝基硫化铂脱氧剂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N117-WZ0226
本招标项目2023年生产六部丁辛醇装置合成气净化器铝基硫化铂脱氧剂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生产六部丁辛醇装置合成气净化器铝基硫化铂脱氧剂框架采购。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2023年生产六部丁辛醇装置合成气净化器铝基硫化铂脱氧剂框架采购,框架期限为一年。项目估算金额 312 万元(含13%增值税),属于三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脱除合成气中的微量氧气和羰基硫,以一次性装填方式加入到2#合成气净化器V-1103第一层,配合氧化锌等其他净化剂,对下游铑催化剂起到保护作用。需求部门已明确了相关技术要求及说明,形成了供货明细,完成了物资需求计划提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铝基硫化铂脱氧剂,采购数量12.3m³。
标段划分:标包划分、各标包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一个标包。招标限价为总价限价:3120000元;单价限价:480000元/吨,其中加工费限价240000元/吨;超过任一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3年8月30日,或收到买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具备供货条件。
2.5 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及方式:由卖方送货至买方所在地,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商务部库房(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
2.6 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性能保证期:在招标人正常供应操作条件下,投标产品使用寿命≮5年。
2.7 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人根据各自堆密度折算出重量进行报价,需要报出投标数量(吨)、单价、总价。投标报价单价单位为元/吨。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包括产品价格、包装、运输、服务、保险费、利润、税金(增值税13%)的一切费用款。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四川石化丁辛醇装置的情况,考虑系统生产波动。具体按装填数量据实结算,结算数量不大于计算吨数,超出部分不予结算,未装填的不予以结算,由投标人自行返厂。
2.8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9 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由使用部门证明已使用货物合格,投标人按要求提供验收资料及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满一年见使用合格报告支付5%,满二年见使用合格报告支付5%,具体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10 违约责任: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经检验达不到质量指标的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费用由投标人负担;由于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质量原因造成生产工艺指标或使用寿命达不到要求(具体以公告技术附件及双方最终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投标人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额,同时向招标人无偿提供一批质量合格的产品至保证使用寿命止,并赔偿由于更换产品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额按如下方式计算:
违约金额=(GP-TP)*CV/GP
TP=满足性能保证的时间(使用开始后满足要求的月数)
GP=保证期
CV=双方签订的合同总价
2.1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 或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 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2.1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自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12万吨/年及以上规模丁辛醇装置的完整使用业绩(即使用寿命大于两年)不少于 2 套。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合同扫描件、用户证明等,且对应每份合同必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由用户企业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生产技术部门公章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技术要求
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项目技术要求,需对技术要求进行响应(提供详细技术方案)。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说明其投标产品参数等,投标人未提供或未作出说明的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向评审。详见技术附件。
*4、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等。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须承诺提供对应产品的合格证明,并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承诺提供的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且均为全新、未经使用的。
6.2投标人须承诺报价产品不涉及专利技术侵权行为,并承诺如发生侵权诉讼,由其独立负责。
6.3投标人须承诺接受四川石化公司合同文本。
6.4投标人须承诺包装空桶等货物包装物原则上应重复使用,由投标人负责将使用后的货物包装物拉回,并在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及其他法定相关标准后用于原始用途;或由投标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处置;或由投标人交由采购方自行处置。货物包装费及以上任何旧包装物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回收的包装物建立重复使用台账,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未严格依标准依法重复使用和管理所造成环境污染责任的由投标人承担。
6.5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无不良使用业绩。如在招标人使用已被证明失败或使用效果不好的(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投标将被拒绝。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内容均为“*”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5月12日至 2023 年5月1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3 年5月24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保证金
①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万元人民币/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②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③ 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招标机构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④ 投标保证金电汇路径: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支付本项目标书费后,从订单列表中找到想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根据系统显示收款账号从企业账户汇出相对应项目要求金额的保证金,当已缴纳保证金金额满足应缴纳保证金金额时,认定该投标人已对项目缴纳了对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可分多次进行缴纳。(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各投标人有唯一的汇款路径,汇款路径根据每个项目信息动态生成,未按照本项目指定路径汇款的保证金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付款账户、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账号一致)
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按照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加入投标文件中备查。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 址: |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邮 编: |
邮 编: 610017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宋先生 |
电 话: |
电 话:19982587365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06269739@qq.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3年5月
附件 |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doc |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