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稳定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空分循环水系统、工艺循环水系统水质稳定药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所需材料已列入年度采购计划托,项目资金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1 项目名称: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空分循环水系统、工艺循环水系统水质稳定药剂采购
2.2招标编号:ZPZB-23Z329
2.3公告日期:2023年6月1日
2.4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空分循环水系统为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循环水量约20000t/h,系统容积约10000m³,补充水采用生产水,工艺循环水系统为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循环水量约25000t/h,系统容积约13700m³,补充水采用生产水和本公司中水(中水优先使用)。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次氯酸钠投加系统、加药装置、加酸装置。两套循环水系统设备的主要材质有:铜、不锈钢、碳钢。循环水系统采取直排方式,系统排水收集后排入外部。本项目为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空分循环水、工艺循环水系统等两套开式循环水系统招标水质稳定处理药剂及配套服务总包方,满足公司空分循环水、工艺循环水水质指标合格,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管道及换热器的热换效果,同时碳钢、铜、不锈钢的腐蚀率在国标范围之内。
2.4.1招标内容(货物明细):
包号 |
分项序号 |
标包名称 (货物名称) |
参考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
A(水质稳定剂) |
A1 |
空分循环水系统水质稳定药剂 |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81 |
61.8万元 |
A2 |
工艺循环水系统水质稳定药剂 |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109.5 |
86.2万元 |
备注:上述分项不支持拆分投标;A包限价总额为148万元;且投标人A1、A2分项报价均不得超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4.2技术性能指标
1)化学清洗预膜标准:(符合最新HG/T 2387,GB/T21046)。
2) 除油清洗后管内无明显块状油泥、杀菌剥离时操作时水体浊度较高。
3) 清洗效果标准
腐蚀率 碳钢 ≤5.0 g/(㎡•h)
铜、不锈钢 ≤1.0 g/(㎡•h)
洗净率:≥85%。
4) 预膜试片监测
预膜后A3挂片表面在阳光下有明显的色晕,且耐膜试验时间≥6秒(硫酸铜法)。若合同期内无清洗预膜则不含此项监测。
5)正常运行标准:(除招标人特别要求外,至少符合GB 50050-2017)。
更为详尽的内容见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2.4.2付款方法和条件:
2.4.3付款条件:
付款方案1(主方案):
正常使用4个月后,招标人确认循环 水水质处理效果、循环水用户换热器状况正常、正常监测试片腐蚀率、监测换热器无结垢、水质指标符合合同要求,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30%。正常使用11个月后,招标人确认循环水水质处理效果、循环水用户换热器状况、监测试片腐蚀率、监测换热器无结垢、水质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合同项下药剂总量全部到货,累计提供全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60%;正常使用13个月后(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循环水系统水质无质量问题,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10%。。
说明:合同总价为12个月循环水系统水质稳定药剂采购总价,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支付合同价款方式为电汇支付。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该付款额度的全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付款方案2(备选方案):无。
2.5交货期:A包:合同签订后6个月;
2.6交货地点: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空分循环水、工艺循环水装置现场。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满足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2.8质保期:交货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为所采购水质稳定药剂的水处理生产厂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规模化工循环水装置水质处理成功运行(至少一大修周期)的类似业绩合同至少4份;(类似业绩是指:循环水采用100%中水作为补水的业绩(循环水循环量≥2.5万吨/小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业绩厂家合同和业绩厂家腐蚀率合格的使用报告复印件。)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内;
3.5、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至2023年6月6日,每日 8时30分至18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购买手续;请利用网络发送报名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不需要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投标单位信息(注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做成word文档;⑤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汇款底单扫描件;⑥请将需要提供的上述资料(Word文档)发至ZPZB2018@163.com邮箱,邮件标明“购买ZPZB-23Z329项目标书陈新岩”。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使用公司账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个人汇款不能保证购买成功。
4.3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4.4标书款汇款账号:
标书款请汇入:
名 称: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账 号:170702012902010606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招采中心东楼三楼303评标室(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150米)
5.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的纸质投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采用纸质文件的方式进行提交,递交到达时间以纸质投标文件到达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场所为准,招标公司安排专人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的数量、内容、签字、盖章、密封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过程所需要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招标公司办公场所,未按照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递交到代理公司前造成的封套及投标文件破损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假如您采取邮寄方式递交,邮寄时请在包裹上务必注明单位名称、所投项目编号、包号。
5.3代理公司地址及接收人: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三部(河南省平顶山市平安大道47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招采中心一楼106室)
接 收 人:陈新岩:0375-2787573 赵安福:0375-2787570
5.4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招采中心东楼三楼303评标室(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150米)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获取招标文件以及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平安大道47号
联 系 人:张莉莉
电 话:0375-2787733(15861568699)
业主单位: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喜银 15886711188
邮箱:g1588671118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平安大道47号
联 系 人:陈新岩 赵安福
三部电话:0375-2787573/15009554202 、0375-2787570/13903757393
电子邮箱:zpzb2018@163.com
财务电话:0375-2787620
公司网址:www.hnzpzb.com(zpzb.zgpms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