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钻委托聚丙烯酰胺等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渤海钻探公司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委托采购项目,聚丙烯酰胺、丙烯酸钠、木质素磺酸钙、工业淀粉、聚合醇L42、聚合醇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10、甲基硅油、加热固化环氧胶粘剂、硬脂酸铝为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委托采购的自产产品原材料,技术标准执行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提供的技术规格书要求。此项目预计总金额808.91万元(含税价),此项目9项物资数量为预估量,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2招标范围:
标段 |
行项目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分类编码 |
物料分类名称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行最高限价(单价)(单位:元) |
含税/不含税 |
税率 |
采购计量单位 |
币种 |
---|---|---|---|---|---|---|---|---|---|---|---|
1 |
1 |
10004207620 |
17031645 |
聚丙烯酰胺 |
聚丙烯酰胺 阴离子 300万~600万 85% 9300S |
85 |
14600 |
含税 |
13 |
吨 |
人民币 |
2 |
1 |
10004207622 |
17031826 |
丙烯酸钠 |
丙烯酸钠 工业级 固含量92% |
55 |
25000 |
含税 |
13 |
吨 |
人民币 |
2 |
2 |
11000514504 |
17030723 |
木质素磺酸钙 |
木质素磺酸钙 工业品 ≥60% |
240 |
4600 |
含税 |
13 |
吨 |
人民币 |
2 |
3 |
10004316124 |
17990484 |
工业淀粉 |
工业淀粉 优等品 60目 粉末状 |
60 |
9600 |
含税 |
13 |
吨 |
人民币 |
3 |
1 |
10004207617 |
17030857 |
聚合醇 |
聚合醇 L42 工业级 浊点35~45℃ |
66.5 |
23900 |
含税 |
13 |
吨 |
人民币 |
3 |
2 |
无 |
17030857 |
聚合醇 |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聚合醇 APE-10 工业级 浊点60~65℃ |
25 |
19000 |
含税 |
13 |
吨 |
人民币 |
4 |
1 |
10004277022 |
17031945 |
甲基硅油 |
甲基硅油 优等品 25kg/袋 |
27.5 |
16500 |
含税 |
13 |
吨 |
人民币 |
5 |
1 |
无 |
17050104 |
加热固化环氧胶粘剂 |
热固型高分子合成树脂 E51型环氧树脂型高粘度透明液体 环氧值(摩尔/100g):0.51-0.54 |
30 |
30000 |
含税 |
13 |
吨 |
人民币 |
5 |
2 |
无 |
17031854 |
硬脂酸铝 |
硬脂酸铝 工业级 含量99% |
15 |
25000 |
含税 |
13 |
吨 |
人民币 |
2.3交货期/供货周期:接到用户通知5日内交货,供货周期为合同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交货地点:分批次交货,送货到大港油田物资供销公司指定库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5 个标段(兼投兼中):标段一: 聚丙烯酰胺;标段二:丙烯酸钠、木质素磺酸钙、工业淀粉;标段三:聚合醇L42、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聚合醇 APE-10;标段四:甲基硅油;标段五:加热固化环氧胶粘剂、硬脂酸铝。
2.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7服务要求:
a产品验收:货到达业主指定库房后,由供应商派人员参加验收,并由需方指定代表与供应商确认签字。
b供货保障:承诺接受需方通知后,5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无故延期供货、拖延供货、无正当理由不供货,收到用户书面投诉共计2次以上,取消该供应商本项目供货资格。
c售后服务:承诺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如必要)在48小时内派服务人员到现场。供应商负责对业主提出的质量疑义做出书面明确答复,确属产品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及时负责免费更换。
d包装要求:
标段一:聚丙烯酰胺用三合一牛皮纸包装袋,25kg/袋,吨包子母袋;
标段二:丙烯酸钠用塑料编织袋,内包装塑料薄膜20kg/袋,吨包子母袋。木质素磺酸钙用塑料编织袋,内包装塑料薄膜25kg/袋,吨包子母袋。工业淀粉用塑料编织袋,内包装塑料薄膜,25kg/袋,吨包子母袋;
标段三:聚合醇L42、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聚合醇 APE-10均用塑料桶,50kg/桶;
标段四:甲基硅油用纸板桶,内包装塑料薄膜,25kg/袋(如以袋包装,需提供吨包子母袋);
标段五:加热固化环氧胶粘剂包装桶装,180kg/桶。硬脂酸铝用吨包子母袋。
2.8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同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代理商与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以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两个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时,以取得唯一授权(项目授权高于区域授权)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
(3)投标人需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人需要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 或 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 或 ISO45001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 或 ISO9001。
3.4 财务要求: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需≦60%。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②、③附网站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3.6准入要求:
投标人应取得大港油田公司物资准入资格,准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备案资格的中标候选人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备案,取得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3.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8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 6月 16日至2023年 6月 21日 17时 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年 7 月 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标段一: 2 万元;标段二: 5 万元;标段三: 3 万元;标段四: 0.9 万元;标段五: 2.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各标段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张工 邮箱: 851238881@qq.com
电 话: 022-25913128 手机: 18892225946
2023 年 6 月 16 日
附件 | 渤钻委托聚丙烯酰胺等招标采购招标公告.doc | 技术规格书.pdf | 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 平台操作指南.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