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2023年度中石化青岛炼化工业燃料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工业燃料油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青岛炼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712A/B-0623-9131-B1 2.项目内容:2023年度中石化青岛炼化工业燃料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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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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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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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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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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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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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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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燃料油\调和用燃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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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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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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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B1-工业燃料油\调和用燃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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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青岛炼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生产商须自有常减压装置,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流通商、代理商须具有招标物资的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名称可不同,范围须涵盖);流通商、代理商提供与生产商的合作协议或代理协议,同时提供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生产商具有常减压装置。 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投标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一份,检测报告须满足招标采购技术标准。 3.投标人自行运输的提供自身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外委运输的提供合作运输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运输协议。 4.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本人在投标商单位缴纳的自标书售卖期为止的半年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2)。)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4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7月6日8:00时至2023年7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30时。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7月20日09:30时前与张毅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一)履约情况考核 (1)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向使用企业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人中标金额(中标金额=分配数量×报价)的1%收取(上限30万元),若中标人不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违约,将终止框架协议,且按照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处理。中标人按照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项下订单执行完合同后,使用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2)使用企业根据每次招标结果书面通知实际供应商到货日期,供应商接到通知后需1个工作日内对到货日期进行确认并反馈(书面或邮件)给使用企业。若供应商晚于约定日期交货超过3个工作日,中国石化有权与供应商取消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实际供应商需按时按量交货。使用企业需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及投标人中标数量书面通知供应商交货数量,若一个价格执行周期内,因供应商原因交货数量不足企业实际需求量的95%,中国石化有权与供应商取消合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扣除履约保证金额度如下: 完成计划≤55% 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 65%≥完成计划>55% 履约保证金扣除50% 75%≥完成计划>65% 履约保证金扣除40% 85%≥完成计划>75% 履约保证金扣除30% 95%>完成计划>85% 履约保证金扣除10% (二)招标异常处理。 (1)第一阶段入围中标人在揭示商务报价后弃标的,直接取消框架协议中标资格;第二阶段开始入围中标人在揭示商务报价后弃标的,取消三个月内参标资格。 (2)第二阶段开始,同一月份内若连续两次竞争性报价因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造成流标,本月内第三次招标可不再设最高限价。 。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8198786。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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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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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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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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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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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8661528(优先邮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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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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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zhyi@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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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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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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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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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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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427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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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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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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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