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院改性拟薄水铝石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院改性拟薄水铝石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院改性拟薄水铝石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天津院改性拟薄水铝石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改性拟薄水铝石将用于催化剂的生产原料。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采用 1+1+1 模式,合同执行一年期后,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 1 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 3 年同第 2 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purb.bid.cnooc.com.cn)提交。
发布媒介
标段信息
1. 天津院改性拟薄水铝石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5517/01
发标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硫酸铝法;干基%≥68%(550℃-3h)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单下达7天内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体系要求:本次招标只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合格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同时要求认证范围包含氧化铝相关产品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之前具有已完成的氧化铝相关产品的累积供货业绩达到300吨(同一年度协议下的采购订单可累计计算,核定300吨数量以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中的数量为准),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到货验收单(到货单或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均可)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到货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按要求提供资料,如签字或盖章,确认时间等,否则会造成废标)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合同外,还应至少提供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进行处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27日 至 2023年08月0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合同签署模式: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固定单价/费率合同模式。根据评价方法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4)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5) 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
联 系 人:巩子睿 |
电子邮箱:gongzr@cnooc.com.cn |
邮 编:100027 |
联系电话:18002131023 |
异议受理人:毕竞华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66504834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2262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
联 系 人:毕竞华 |
电子邮箱:bijh@cnooc.com.cn |
邮 编:100027 |
联系电话:66504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