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仪器仪表及化验室等用品购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7172,招标人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沈水湾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新城子污水处理厂、沙岭污水处理厂、东陵污水处理厂、造化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材料分公司、分析检测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沈水湾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分析检测中心、西部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材料分公司、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沙岭污水处理厂、新城子污水处理厂、造化污水处理厂、东陵污水处理厂共12家污水处理厂的仪器仪表及化验室等用品进行购置,包括化验设备、化验试剂、过程仪表及配件等。
2.1.2 招标范围:(1)沈水湾污水处理厂:电化学分析仪、化验室用品、仪表配件和模块等物资项目采购。2)北部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分析仪器、化验室药剂及用品等物资项目采购。(3)污水公司:显微镜、过程仪表标液及备件、化验药剂等物资项目采购。(4)分析检测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COD风冷消解仪、氟化物一体化蒸馏仪、标牌机、实验室温控机及59项实验用易耗品。(5)西部污水处理厂:仪表试剂、仪表配件及工艺过程仪表等物资项目采购。(6)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数字消解仪、化验室试剂及用品等物资项目采购。(7)材料分公司:氟化钾、氨氮试剂、总磷试剂、容量瓶等药剂及器皿采购。(8)满堂河污水处理厂:便携式溶解氧仪、特殊化培养箱、便携式污泥浓度计、营养缓冲液粉末、氢氧化钾BOD标样试剂、抗氧化BOD营养缓冲枕等物资采购。(9)沙岭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药剂、用品及生产类零购物资采购。(10)新城子污水处理厂:分光光度计和BOD5测试仪。(11)造化污水处理厂:生化需氧量测定仪、总磷水质在线监测仪采购。(12)东陵污水处理厂:采购化验室医用冷藏箱、烘干法水分分析仪、bod5快速分析仪、雷达液位计、实验用易耗品及药品等物资。
2.1.3 项目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项目单位名称 |
送货地址 |
交货时间 |
1. |
沈水湾污水处理厂 |
厂内:沈阳市铁西区兴凯湖街21号。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
2. |
仙女河污水处理厂 |
厂内: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180号。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
3. |
北部污水处理厂 |
厂内:沈阳市于洪区昆山西路258号。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
4. |
西部污水处理厂 |
厂内: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西二十一街1号。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
5. |
满堂河污水处理厂 |
厂内:沈阳市沈河区沈水东路395号。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
6. |
新城子污水处理厂 |
厂内:沈北新区天王北街 49 号。 |
服务期60天,签订合同后30天内设备交货至水厂,在整个服务期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7. |
沙岭污水处理厂 |
厂内:沈阳市于洪区沙岭镇沙岭污水处理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 |
8. |
东陵污水处理厂 |
厂内: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大街上河湾村。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货 |
9. |
造化污水处理厂。 |
厂内:沈阳市于洪区闸上村。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
10. |
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厂内: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58号。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
11. |
材料分公司。 |
厂内: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经济开发区正良4路53号。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
12. |
分析检测中心 |
厂内: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58号。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货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国内污水处理厂的仪表(包含液位计或电磁流量计)供货合同业绩1份和化验室设备(包含BOD分析仪或分光光度计)供货合同业绩 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1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8-31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沈水东586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张霁虹
电 话:024-88275647
电子邮箱:5530461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吴亮亮
电 话:010-57337287
电子邮箱:12085128@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