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年产15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尼龙产业配套氢氨项目二期工程)分析仪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项目业主为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尼龙产业配套氢氨项目二期工程)分析仪采购
2.2招标编号:ZPZB-23Z768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7日
2.3项目概况: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尼龙产业配套氢氨二期工程),位于平顶山市叶县龚店乡化工产业集聚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
2.4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明细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A |
分析仪 |
详见《分析仪技术附件》 |
台套 |
6 |
95 |
B |
VOC监测系统 |
详见《VOC监测系统技术附件》 |
台套 |
1 |
65 |
2.5交货期:A包自合同签订之日4个月内;B包自合同签订之日110天内。
2.6交货地点: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沙河五路以北、沙河四路以南、神马大道以东、化工一路以西(氢氨项目预留地)。
2.7技术性能指标:卖方为本项目提供的分析仪和VOC监测系统应当是采用近几年发展和改进的新技术、新设备,并且必须是成熟的、经过实际应用考验的设备,能满足生产的过程控制、检测需要。投标方厂家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技术要求必须满足仪表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8质保期:装置正常开车后18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二者中以先到期的时间为准。
2.9付款方式:招标方采用电汇方式向中标方支付货款。
1) 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本款项支付前提为中标方向招标方交付选型资料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资料;2)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安装调试合格招标方在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款;4) 质保期结束无缺陷,招标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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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应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以及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投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为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提供股权结构),或持有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针对投标货物授权书的代理商(不多于二级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A包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2份热导氢分析仪业绩合同。
B包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2份所投货物业绩合同。
3.4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6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11时30分,14 时 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购买手续;请利用网络发送报名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不需要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投标单位信息(注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做成word文档;⑤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汇款底单扫描件;邮件请注明“投标人名称+购买Z768招标文件+李建红收”,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完整,以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包,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汇入指定账号,不收取现金,请注明招标编号。
名 称: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账 号:1707020129020106063
注:潜在投标人在采用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后,如在三日内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和招标公司项目负责人打电话联系、确认报名资料的完整性,以便项目负责人及时查询报名资料、发送招标文件,如因潜在投标人报名资料不齐全、标书款未及时到账等因素造成未及时收到招标文件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
递交地址: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三楼307评标室;
收件人:李建红 0375-2787573 赵安福 0375-278757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三楼307评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test.cebpubservice.com/)。
8、获取招标文件以及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 系 人:王俊涛
电 话:0375--2787511
电子邮箱:dqybkwjt@163.com
业 主: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
联系人:高喜银 联系电话:15886711188
邮 箱:g1588671118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办公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三部106室
联 系 人:李建红:0375-2787573、赵安福:0375-2787570
电子邮箱:zpzb2018@163.com
财务电话:0375-2787620、财务邮箱:cw3567528@163.com
公司网址:www.hnzp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