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加氢装置自动反冲洗过滤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油加氢装置自动反冲洗过滤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油加氢装置自动反冲洗过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哈尔滨石化公司自动反冲洗过滤器(设备位号S-3103)用于三联合车间汽油加氢装置。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1套自动反冲洗过滤器,整体以撬块型式供货。
2.4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和《技术规格书》及其附件
2.5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和《技术规格书》及其附件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哈尔滨石化公司
2.7交货期:2021年10月30日前按买方需求交付标的物。
2.8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2.9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凭发票、合同、入库单付90%货款,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付10%货款。如果到货12个月无法安装或试运,则视为设备安装投用无质量问题,凭全额发票、合同、入库单,支付90%货款,从此时开始算质保期,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用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单笔货款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支付方式包括50%的货款为6个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投标人应提供可接收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有效开户行及账号(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中中小企业类型的,不适用此条款支付)。
2.10服务要求:
2.10.1厂家派人免费现场指导安装,并对安装质量负全责。
投标人须承诺根据甲方生产需求到达现场服务,明确应急和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2.10.2中标人负责采取专业运输方式运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设备应按招标方规定的包装方式包装和运输到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或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1.3具有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内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4投标人在石油、石化、化工行业内分别具有近五年(2016年05月-2021年05月)汽柴油类自动反冲洗过滤器供货业绩不少于2家,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应提供供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评价报告、联系人、联系方式方为有效业绩)。
3.1.5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开标当日未被投标人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取消、终止或中止准入资格的以及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0 时至 2021 年6月 10 日 24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后,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款后,在网上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投标人按标段购买,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报名成功之后,通过企业户汇款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并标注“**标标书款”(简写即可)。如需开具标书款发票,请在投标当月将汇款电子凭证和开具发票相关资料(电子表格或电子文档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 6 月 24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贰万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以电汇形式在开标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汇款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邮 编: 150056
联 系 人: 潘琦
电 话: 0451-87037275
传 真: 0451-82423657
电子邮件: panqhpc@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直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账 号: 3500070609003100814
异议受理: 陈龙
电 话: 0451-55606049/13946002228
2021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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