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工业气体氧气、乙炔按照遴选供应商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所需货物已列入年度采购计划,项目资金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工业气体氧气、乙炔公开招标
2.2招标编号:ZPZB-23Z828
2.3公告日期:2023年 11月 16日
2.4招标范围(货物明细):
包号 |
物资名称 |
简要要求 |
单位数量 |
最高控制单价(含税:元) |
技术标准 |
A |
氧气(平顶山市地区供货) |
40L;压力:10~11MPa ;纯度≥99.2% |
1瓶 |
23 |
GB/T 3863-2008 |
B |
乙炔(平顶山市地区供货) |
40L;净重:5~7Kg ;纯度≥98% |
1公斤 |
31 |
GB 6819-2004 |
C |
氧气(开封市地区供货) |
40L;压力:10~11MPa ;纯度≥99.2% |
1瓶 |
23 |
GB/T 3863-2008 |
D |
乙炔(开封市地区供货) |
40L;净重:5~7Kg ;纯度≥98% |
1公斤 |
31 |
GB 6819-2004 |
E |
氧气(驻马店市地区供货) |
40L;压力:10~11MPa ;纯度≥99.2% |
1瓶 |
23 |
GB/T 3863-2008 |
F |
乙炔(驻马店市地区供货) |
40L;净重:5~7Kg ;纯度≥98% |
1公斤 |
31 |
GB 6819-2004 |
备注:(1)服务期限:一年。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结算数量以实际消耗数量为准。
(2)因招标人生产的特点,本次招标物资的使用具有随用随送,少批量,多批次特性; 入围供应商不得以无法供应、无法零星配货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拒绝按要求及时供货。如拒绝签订合同、拒绝按要求及时供货将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2.5交货期:按使用单位要求。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和要求:投标产品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随货附产品质量合格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投标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3.3投标人具备运输条件的,提供有效危化品运输资质;不具备运输条件的,须提供委托危化品运输外包合同和运输单位有效资质;
3.4乙炔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资质,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乙炔充装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安全经营许可证及资质齐全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运输单位要求有资质,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要有资格证。工业氧气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资质,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充装许可证。氧气充装站要具有安全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代理商要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和资质齐全的充装站委托书。运输单位要求有资质,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要有资格证;
3.5投标人充装的氧气气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 23-2021) 和《钢制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04-2016)规定的检验报告,充装的乙炔气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 23-2021)和《溶解乙炔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GB 13076-2009)规定的检验报告;
3.6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货物的销售业绩2项(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8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9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投标单位信息《单位全称、营业执照代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电话、接收邮箱、购买的项目编号和投标包号》做成可复制粘贴的word文档(非图片);(5)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汇款底单扫描件;请将上述资料发至wdyw@hnzpzb.cn 邮箱,邮件标明“23Z828项目X包(投标单位名称)购买资料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以上要求清晰、明确标明邮件主题之后再发送邮件)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使用公司账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附言栏上注明报名项目的招标编号+包号,个人汇款不能保证购买成功。如必须个人汇款请务必在附言栏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本项目一经开标,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还。
名 称: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账 号:1707020129020106063
注:潜在投标人如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在提供的邮箱中查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拨打0375-2787705和吴迪联系确认资料。如因潜在投标人未按4.1款要求发送邮件造成未及时收到招标文件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14时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30分止。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112室业务一部(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3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301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及电话:化工制品科 王占锋 18337509009
招标人监督部门电话: 0375-27871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迪0375-2787705 张安 0375-2787568
财务:0375-278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