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一期5万吨己二腈项目:仪表设备(剩余三包)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所需设备已列入年度采购计划,项目资金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1 项目名称: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一期5万吨己二腈项目:仪表设备(剩余三包)
2.2招标编号:ZPZB-23Z886
2.3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2.4招标范围(设备明细):
包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A |
气动调节阀 |
详见仪表数据表 |
台 |
126 |
251 |
B |
气动开关阀 |
详见仪表数据表 |
台 |
250 |
400 |
C |
流量仪表 |
详见仪表数据表 |
台 |
101 |
230 |
2.5 A包、B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交货;C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交货;
2.6交货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叶县龚店镇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一路与沙河四路交叉口(具体以合同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或按技术要求中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投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为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提供股权结构),或持有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针对投标货物授权书的代理商(不多于二级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份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气动调节阀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技术附件),且投标货物制造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SIL2认证证书;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5、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资格后审。
B包: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SIL2认证证书;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投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为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提供股权结构),或持有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针对投标货物授权书的代理商(不多于二级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份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气动开关阀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技术附件),且投标货物制造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SIL2认证证书;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5、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资格后审。
C包: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投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为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提供股权结构),或持有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针对投标货物授权书的代理商(不多于二级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份制造商的流量计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技术附件),且投标货物制造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SIL2认证证书;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5、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投标单位信息《单位全称、营业执照代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被授权人姓名、电话、接收邮箱、购买的项目编号和投标包号》做成可复制粘贴的word文档(非图片);(5)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汇款底单扫描件;请将上述资料发至wdyw@hnzpzb.cn 邮箱,邮件标明“23Z886项目X包(投标单位名称)购买资料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以上要求清晰、明确标明邮件主题之后再发送邮件)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使用公司账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附言栏上注明报名项目的招标编号+包号,个人汇款不能保证购买成功。如必须个人汇款请务必在附言栏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费500元/标包,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汇入指定账号,不收取现金,请注明招标编号。
名 称: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账 号:1707020129020106063
注:潜在投标人如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在提供的邮箱中查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拨打0375-2787705和吴迪联系确认资料。如因潜在投标人未按4.1款要求发送邮件造成未及时收到招标文件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3年11月21日14时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30分止。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112室业务一部(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1会议室。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test.cebpubservice.com/)。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一路与沙河四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
联系人及电话:陈焕霞 0375-39217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迪0375-2787705 张安 0375-2787568
财务:0375-278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