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可分散型交联凝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3-XA310-WZ9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采用定商定价采购。招标范围为:可分散型交联凝胶 1000吨。主要使用单位为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本物资为非危险化学品,作用及用途:生产采油用调驱剂 聚丙烯酰胺凝胶的主要原材料。预估采购金额:2050万元。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下表:
物资需求明细表
项目名称 |
包装及承装规格 |
最高限价 (元/吨) |
预计采购数量 |
到货点 |
可分散型交联凝胶 |
200kg/钢性塑桶 |
20500 |
1000 |
石化公司礼泉生产基地库房,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主。 |
最高投标限价:20500元/吨(含13%增值税到站价)。
2.2 交货期: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30-6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3-5天/次;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交货地点:陕西省礼泉县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礼泉生产基地库房。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说明: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则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变化,招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2.5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
2.6 质保期: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2.7 技术要求:
项 目 |
指 标 |
外观 |
淡黄色半透明液体 |
密度(25℃),g/cm3 |
0.9~1.1 |
分散性能(0.2%浓度) |
在水中基本完全分散,无絮状物,无沉淀 |
可分离固形物含量,% |
≥24 |
初始粒径(D50),nm |
40≤D50﹤75 |
原液粘度(25℃),mPa•s |
≤350 |
分散液粘度(0.5%,30℃),mm2/s |
1≤η﹤4 |
pH值 |
5.0~8.0 |
凝点,℃ |
≤-10 |
分散残留率,% |
≤5.0 |
封堵率,% |
≥82.0 |
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需包含以上技术指标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4 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执行标准文本内容(若提供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附标准备案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企业标准应为投标人自有的或代理制造商的;若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标准文本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技术指标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3.4.3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符合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标准,包括十六部分内容)。
3.4.4对于同一厂商生产的同种产品,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若同时参加投标,其投标均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该投标项目的生产厂家委托代理证书(证书上须明确唯一授权)及所代理制造商反应釜、乳化泵或胶体磨的购置合同与发票;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投标人自有的反应釜、乳化泵或胶体磨的购置合同与发票。若提供的设备购置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评标前180天内,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4.5投标人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5 其他要求:
3.5.1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3 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7日内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网上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月18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陕西 礼泉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
联 系 人:曹晓虎 |
联 系 人:刘娟 蔡坤 |
电 话:029-86507082 |
电 话:029-68934565 |
|
cpmc02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