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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燃气聚乙烯(PE)管材优选供应商公开资格审查

A-A+日期:2023-11-28来源:中国海洋石油招标投标网    

 

燃气聚乙烯(PE)管材优选供应商公开资格审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燃气聚乙烯(PE)管材优选供应商公开资格审查
工程项目名称
燃气聚乙烯(PE)管材优选供应商公开资格审查
项目概况
针对燃气聚乙烯(PE)管材品类,中国海油将深化与关键核心供应商合作,通过公开资格审查的方式选择优秀供应商进入燃气聚乙烯(PE)管材燃气聚乙烯(PE)管材品类的优选供应商名单(名单有效期为3年),只有进入名单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中国海油燃气聚乙烯(PE)管材采购招投标业务。在有效期内,中国海油将对优选供应商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对出现重大违规、考核不合格、失信、经营异常的、违反公开资格审查承诺的名单内供应商进行清退,同时根据市场趋势、技术革新、需求变化等,结合品类特点和行业特点,定期按既定程序增补新的供应商进入名单。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必须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在线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燃气聚乙烯(PE)管材优选供应商公开资格审查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6845/01
发标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订单发出之日起30天
交货数量
气电集团各城市燃气单位近3年预测量,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
各类PE100 SDR11、PE80 SDR17.6燃气PE管材或套管合计约110万米实际规格数量具体招标及订单为准。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申请人应为燃气聚乙烯(PE)管材的制造商,且本次资格预审的燃气聚乙烯(PE)管材产品由企业自行组织生产,不允许通过外协、代加工、贴牌的方式生产,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申请。3.申请人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聚乙烯管)B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2019年6月1日前颁发且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聚乙烯管A1级资质。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个燃气聚乙烯(PE)管材的供货业绩,且均满足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合同金额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同1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仅算为1个有效业绩。5.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年均资产负债率≤85%;年均速动比率≥1。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资审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资审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申请人可自行下载资审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资审文件,不可参加投标。资审文件获取费用用于印刷和邮寄资格预审文件,有邮寄需求的请在支付时备注收件人相关信息。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资审申请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资格预审方法及最终合格申请人:1.本项目采用合格制。2.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所附评议标准对通过否决项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关键指标(★号)不符合审查标准或一般指标超出允许接受范围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通过书面评审的申请人最终将进入燃气聚乙烯(PE)管材年度框架协议招标发标名单。4.通过书面评审商务和技术评议合格的不足3家时,本次资格审查无效,将重新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书面评审的申请人将成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优选供应商,未来三年内具备参与中国海油燃气聚乙烯(PE)管材的投标资格。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中国海油大厦C座
联 系 人:王嘉磊
电子邮箱:wangjl109@cnooc.com.cn
邮 编:100028
联系电话:01084526338
异议受理人:戴明利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7960
投诉受理人:朱琛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戴明利
电子邮箱:daiml2@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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