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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扬子石化辅助燃烧室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7-07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辅助燃烧室-S所需辅助燃烧室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706-4805-7816-B1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辅助燃烧室-S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辅助燃烧室\Φ2600×18×14657 F-101-0001 Q345R
1.00
包1-空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4月30日、扬子石化物资采购中心仓储车间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投标商必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在满足运输和现场吊装条件限制的前提下,辅助燃烧室应按本请购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工厂制造和组装。根据投标方生产厂所在地到最近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陆路运输的限制,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指明工厂制造的深度内容、形式。 4.辅助燃烧室内、外壳体及燃烧器均不得外购,应在投标方自有的加热炉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检验,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方案图,详细说明其所采用技术的设计方案,并阐明优势;且确保空气进出口尺寸及数量满足《辅助燃烧室(F-101)总图》(29100FU-DW01-0001)中的要求。投标方应根据《辅助燃烧室(F-101)总图》(29100FU-DW01-0001)中的操作条件,对辅助燃烧室尺寸进行核算,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艺计算书。 6.投标人应确保本辅助燃烧室为低压降卧式辅助燃烧室。正常操作不加热时,辅助燃烧室进出口压降应不大于3kPa,提供以往同类型设备的第三方测试报告或用户证明。 7.投标人最低应具有D1/D2 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资质。 8.投标人应具有对辅助燃烧室进行CFD 模拟的能力和经验,并在投标时提供典型的辅助燃烧室CFD 模拟报告。 9.投标人制造厂应具备以下要求的装备能力,提供图片、设备铭牌等资料证明: A、从事本项目加热炉模块制造、组装的制造厂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万平方米; B、该车间内的桁吊单次起吊重量应大于100吨; C、用于本项目的等离子切割机应至少1台,不少于24 通道光谱分析仪至少1台; D、具有喷砂专用车间。 10.加热炉实体制造厂应具有不少于2个36MW及以上规模催化装置辅助燃烧室制造业绩或具有不少于2个28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催化装置辅助燃烧室制造业绩(上述业绩中辅助燃烧室安全运行不少于1年且燃烧器不得外购);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买方验收合格文件以及相关辅助文件的复印件。相关辅助文件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辅助燃烧室热负荷、尺寸等;业绩有效期:合同签订日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11.投标人应自有加热炉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本项目辅助燃烧室应在投标人自有的加热炉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7月6日8:00时至2021年7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0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7月20日09:00时前与张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海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由买方委托第三方监造,并支付监造费用,卖方提供配合。2、需卖方提供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费用含在总价中。 。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投标保证金支付:可采用在线支付方式、银行网银、柜台付款、银行保函、保险单等形式。如果本次采用保函支付投标保证金,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7)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须在线反馈是否投标(特别是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投标人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 (8)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张峰
   
 
电 话:
025-86482027(如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zhangf@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王海峰
   
 
电 话:
15251728125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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