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mPE1018复合稳定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Z121-WZ003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mPE1018复合稳定剂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全密度聚乙烯装置用mPE1018复合稳定剂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用mPE1018复合稳定剂:数量277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石化公司仓库。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每批次按招标人排产通知到货;若因招标人排产等原因造成2025年3月31日前未完成交货,合同余量不予执行。
2.4技术要求: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
3.3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兰州石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1)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30日)拟投标产品在国内聚乙烯装置茂金属产品上有使用业绩。
(2)需要提供供货合同(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计)、供货发票、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内容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性质等,使用单位签章及联系方式等;以及至少一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抗氧剂1076、抗氧剂168必须采购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产品:若投标人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相应抗氧剂的集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相应抗氧剂的集采供应商,需承诺助剂组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并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抗氧剂的当期购买发票及书面证明,货物到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当期购买发票及书面证明材料。相应采购发票数量不少于每批通知送货数量相对应抗氧剂的添加数量,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以上单剂产品的证明以及单剂添加量必须满足技术协议的证明。若投标人产品到货时未满足以上要求,视为供应产品不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到货产品予以退货、不结算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投标人需明确投标产品中拟采用的氟弹性体的品牌及型号,并承诺投标产品中拟采用的氟弹性体的使用性能及质量必须相当于或优于3M5929,并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成核剂的当期购买发票及书面证明,货物到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购买当期发票及书面证明材料。相应采购发票数量不少于每批通知送货数量相对应成核剂的添加数量,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以上成核剂产品的证明以及成核剂添加量必须满足技术协议的证明。若投标人产品到货时未满足以上要求,视为供应产品不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到货产品予以退货、不结算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供应商新增准入板块—新增结果公示栏目中“炼油催化剂、添加剂和化工催化剂、助剂新增准入结果公示”结果中“复配抗氧剂”(13030120)物资品名对应的准入供应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自助购买和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 );
②投标人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供应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4.2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在开标前需随时关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项目澄清及变动情况。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投标人在“我的订单”中自行下载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取网上提交电子版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①提交时间: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提前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的,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18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联 系 人:侯芳
电 话:0931-7935558/13919349315
电子邮件:houfangtl@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吕沛
电 话:62065775
传 真:010-62065583
电子邮件:lyupei@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