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液环压缩机组采购招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液环压缩机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液环压缩机组采购。
2.2物资采购数量:液环压缩机组2套。
2.3建设地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内。
2.4建设单位: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2.5价格组成:固定总价。含成套设备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保险、设计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开试车备件、特殊工具、数智化交付、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服务费等。
2.6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内。
2.7交货期:2024年9月30日前;
2.8质保期:装置投入运行之日起12 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
2.9付款条件:
预付款30%,到货款40%,调试款10%,数字化交付及竣工资料10%,质保金10%。,具体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
2.10招标项目最高限价:377万元人民币;
2.11招标范围:
液环压缩机组2套,液环压缩机主要由液环压缩、电机、密封系统、分离罐、冷却器、电动机等部分组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1.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3.2报价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国内聚烯烃装置至少1套与本次采购的废气压缩组相似工况条件下成功运行1年的双泵液环压缩机机组应用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a.首页、签字或盖章页和能够清晰表示产品名称、数量、材质及性能参数等关键信息;b. 须提供最终用户成功在用业绩证明或对应用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
3.5财务要求:需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5.1 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率≥100%;
3.5.2 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90%,且平均净利润<0。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3.6.1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3.6.2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炼化企业及其他国内大型炼化企业近三年内出现过不良记录及不诚信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3.6.3投标人在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含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3.6.4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参与供应商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6.5在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中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事件的。
3.7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物资编码:2603011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
3.8投标产品分包商清单应当满足招标文件MR文件中分包商清单要求。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返资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为起点4周内返回土建基础需求数据,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返资,卖方需向买方支付不高于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
3.11预付款30%,到货款40%,调试款10%,数字化交付及竣工资料10%,质保金10%。
3.12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3.13关键性技术指标,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废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月12日9时00分至 2024年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个人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购买流程详见公告附件. 投标人注册报名购买标书及保证金相关流程)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系统内分配到此项目。
5.3.2托管投标保证金机构: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 号:31326501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吉林公司分中心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通潭大路东端经贸大厦
邮 编:132002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432-63965858
电子邮件:renzhengang-hqc@cnpc.com.cn
附件:附件1. 投标人注册报名购买标书及保证金相关流程122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