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停检水基化学清洗剂和硫化亚铁钝化剂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3-SY23-WZ034C)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停检水基化学清洗剂和硫化亚铁钝化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停检水基化学清洗剂和硫化亚铁钝化剂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停检水基化学清洗剂和硫化亚铁钝化剂。
2.2项目概况:根据大连石化公司生产计划,预计2024年3月15日开展停工检修,停工期间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2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工艺处理需要使用水基化学清洗剂、脱硫醇异味治理剂和硫化亚铁钝化剂。
水基化学清洗即以水作为溶剂载体的清洗技术,清洗剂溶解在水溶液中,控制温度90~125 ℃及一定流量条件下使水溶液在设备系统内循环冲洗,并进行新水置换,清洗污水外送至罐区时需破乳,油水分离后才能排放。硫化亚铁钝化是使用硫化亚铁钝化药剂,将硫化亚铁分解为稳定的硫盐和铁盐溶解于水中,从而达到彻底去除硫化亚铁的目的,同时兼顾除去系统残存的硫化氢等恶臭物质。
2.3招标范围或量:具体数量以大连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系信息处下达化工原材料月需求计划为准,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
各装置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体积以及水基化学清洗药剂和硫化亚铁钝化剂预估量见下表:
装置 |
水基化学清洗体积:m³ |
水基化学清洗剂预估用量:吨 |
硫化亚铁钝化体积:m³ |
硫化亚铁钝化剂预估用量:吨 |
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 |
7397.5 |
75 |
9381.45 |
140 |
2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 |
7571 |
40 |
311.02 |
30 |
水基化学清洗体积和硫化亚铁钝化体积为设备总体积(包括循环体积和浸泡体积),水基化学清洗剂和硫化亚铁钝化剂预估用量为最大用量,投标方提交的实际药剂用量不能超过预估用量。
2.4该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各标段之间到货单价一致。
标段1为大连石化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水基化学清洗剂、硫化亚铁钝化剂采购;
标段2为大连石化2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水基化学清洗剂、硫化亚铁钝化剂采购;
2.5报价方式:投标方需提供到货单价和药剂总量。到货单价,投标总价=水基化学清洗药剂到货单价×水基化学清洗药剂总量+硫化亚铁钝化剂到货单价×硫化亚铁钝化剂总量(含13%增值税、运费、保险费和其他税费)。
2.6包装形式:专用桶包装。
2.7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2.8交货时间:2024年3月1日前,具体时间以买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参照大连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系信息处下达化工原材料月需求计划。
2.9招标范围为:2024年停检水基化学清洗剂和硫化亚铁钝化剂(标段一、标段二)。
2.10最高投标限价:水基化学清洗药剂单价≯93000元/吨、硫化亚铁钝化剂单价≯15000元/吨。
2.11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11.1能够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产品标准或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的产品标准,并明确其成份、组成信息;提供由法定(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提供的产品在近三年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2.11.2技术保证
(1)投标方的水基化学清洗、硫化亚铁钝化过程不会对招标方的设备造成腐蚀等损害。
(2)投标方保证水基化学清洗结束交于甲方后,免蒸汽吹扫,所有处理范围内的爆炸气分析结果达到招标方动火条件,氢气+烃≯0.2%;现场随即抽取三台设备,打开低点导淋无明油,若不满足如上要求,扣除所有水基化学清洗剂费用。
(3)投标方保证钝化结束后,不发生硫化亚铁自燃现象;保证钝化过程中对安全和环保无不利影响,钝化后无异味,不含硫化氢及氨等,否则扣除所有硫化亚铁钝化剂费用。
(4)处理后的污水不含其它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冲击的物质和超过许可排放标准的其它污染物。钝化处理后的废液指标要求如下:COD<800mg/l;硫化物<20mg/l;氯离子<1000mg/l;挥发酚<80mg/l;g石油类<100mg/l;pH值:6~9;氨氮<50mg/l;悬浮物<100mg/l;水温<40℃。
(5)化学清洗、硫化亚铁钝化过程中不产生其它风险。
(6)化学清洗、硫化亚铁钝化期间,以及设备打开后不会对钝化装置周边造成异味影响,需满足大连石化公司的环保要求。
(7)标段2中,2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芳烃罐区化学清洗过程中,需配备VOC治理设备,避免储罐清洗过程中产生异味。
(8)产品质量检验及化学清洗、硫化亚铁钝化效果评定中考核指标以招标方检测、出具的数据为准,以此数据判定该产品 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9)若水基化学清洗结束后,任意一套装置的水基化学清洗工作不满足上述技术要求,经招标方判定结果为不合格并出具不合格评价报告,扣除该装置全部水基化学清洗药剂费用;若硫化亚铁钝化结束后,任意一套装置的硫化亚铁钝化工作不满足上述技术要求,经招标方判定结果为不合格并出具不合格评价报告,扣除该装置全部硫化亚铁钝化药剂使用费用。
2.11.3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1)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针对需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装置提供详细的处理方案,对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方案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
(2)中标后,投标方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作业前,需与招标方技术部门签订技术协议,与招标方安全部门签订HSE作业计划书。
(3)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投标方负责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操作时临时管线的安装和拆除。投标方在招标方现场的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作业,接受招标方的审核、监督管理。
(4)投标方的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方的安全要求(如设备防爆等级等)。
(5)投标方在装置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时间控制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不得由于投标方自身任何原因耽误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处置时间,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完成后由招标方负责验收。
(6)投标方不能动用招标方设备,所有过程要请示招标方同意,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并遵守招标方的厂规厂纪。投标方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招标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招标方的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投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的人员进厂相关管理规定,投标方施工人员是建立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投标方在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处理期间,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在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处理期间给招标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8)投标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事故(招标方问题除外),由投标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
(9)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作业期间,投标方按照国家标准和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现场安全防护等级要求准备劳保着装,为现场每位员工配备经过投标方第三方安全监督认可的、经权威单位鉴定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要具备硫化氢、氢气、可燃气体检测功能)。
(10)投标方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招标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1)投标方在履行技术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批准、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投标方违反此规定,赔偿全部损失。
(13)按照招标方现场6s要求保持减量化服务区域现场干净整洁,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药剂、设备设施、管线等按照招标方要求摆放整齐。
(14)投标人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过程中安排的清洗员工,具备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化学清洗工或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化学清洗操作人员资质,并提供给招标方检查,每个标段现场施工人数不少于18人。
2.11.4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针对需化学清洗、钝化的装置提供详细的处理方案。
2.11.5产品质量检验及钝化效果评定中考核指标以招标方检测、出具的数据为准。
2.11.6投标方钝化未达到技术保证要求时,除不付货款,对招标方安全环保产生不
利影响,招标方保留追究投标方赔偿的权利。
2.11.7 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体积见附表1,2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除臭)体积见附表2。
2.11.8性能考核和验收:
服务结束后,由甲方出具合格的评价报告,支付全部货款。
当服务质量不满足技术要求时,甲方成立评价仲裁小组,负责对乙方处理效果进行评价,仲裁小组由甲方主管处室和甲方装置专家库人员组成,参加仲裁的甲方专家库人员名单采取临时抽取方式,仲裁小组人数至少5人,当甲乙双方存在异议时,仲裁小组负责与乙方进行沟通和讨论,确定最终处理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
3.2招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3.3投标人所提供的化学清洗剂、硫化亚铁钝化剂、除臭剂(若需要)是危险化学品时,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4在石油石化行业实施过水基化学清洗或者硫化亚铁钝化服务,服务结果被判定为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
3.5业绩要求:
(1)标段1: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1000万吨/年及以上常减压蒸馏装置的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工作,要求应用业绩≥2套次,业绩必须为全装置业绩,包括差压系统、减压系统,同一装置实施过多次的业绩,每实施一次就算一套次业绩。
(2)标段2: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加工量200万吨/年及以上连续重整装置,或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加工量100万吨/年及以上芳烃抽提装置的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工作,或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加工量600万吨/年及以上蒸馏装置的水基化学清洗和硫化亚铁钝化工作,要求应用业绩≥1套次,业绩必须为全装置业绩,同一装置实施过多次的业绩,每实施一次就算一套次业绩;另需提供连续重整装置水基化学清洗或硫化亚铁钝化时,同步进行的芳烃储罐VOCs治理工作业绩≥1套次。
分标段提供《业绩清单汇总表》,同时按照《业绩清单汇总表》的排序,逐项提供销售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同时附税务系统发票查询截图。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税务系统发票查询截图不清晰无法辨识,为无效业绩。评委现场随时连线投标单位核查发票及合同原件。投标方需提供业绩的使用报告,做为有效业绩的依据,使用报告需体现处理装置的处理部位和加工规模,并包含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试用业绩为无效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有使用单位现行有效的电话联系方式供评委核实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3日16时至 2024年1月29日24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6
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一:15万元人民币。标段二:6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分标段自助递交(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2月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16031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梁策 |
联 系 人:伊宏、李梦文、张铭钊 |
电 话:0411-86772789
|
电 话:0411-86774345(报名)、0411-86774473(文件) 024-86235630 (其他) |
电子邮件: liangce_dl@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syyh@cnpc.com.cn(报名)syzb05@cnpc.com.cn syzmz@cnpc.com.cn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