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1-XA309-WZ3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采油厂油罐搅拌器等物资招标采购已由长庆油田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第十二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罐搅拌器等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49大类,预估金额约126万元(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到站价格)。本次采购物资划分为一个标包,选定1家中标投标人。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2交货地点:第十二采油厂所属区域物资共享中心。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由中标人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
2.4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5质量保证期限:买方在其生产作业区域自然环境、生产条件、设备性能、地质构造、作业特点、管理方式和人员认知水平和操作技能条件下,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正常使用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生产等停时,则质量保证期限相应顺延。在此条件、期限内使用出现质量问题,卖方立即无偿更换或退货;更换物资质量保证期以实际入库时间为准,超此条件、期限以外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双方共同分析鉴定,尚有修复利用价值的,卖方应提供技术和材料支持。
2.6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3.3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贸易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代理商取得代理权时,需与生产厂家确认其必须是本项目唯一代理商);
若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取消该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若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取消该品牌全部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3.4提供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标的物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业绩合同、明细及对应增值税发票清晰扫描件)。
3.5投标人资产运营状态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7月16 日至 2021年 07月21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2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泾河工业园长庆产业园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
联 系 人: 杨进宝 |
联 系 人:吴浩 刘翊德 |
电 话:029-86977183 |
电 话: 029-68934568 |
|
电子邮件wuhao100@cnpc.com.cn |
技术支持团队: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说出“电子招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报名资料.rar | 开具发票相关说明(必看).docx | 分项报价表-油罐搅拌器.xlsx | 货物需求一览表.xlsx | 10000m³外浮顶油罐用搅拌器技术规格书.docx |